3月21日,一名拉薩市民頂著風雪在拉薩街頭售賣揭露不法分子打砸搶燒罪行的報紙。拉薩市3月14日發(fā)生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給當?shù)厝嗣袢罕娚敭a(chǎn)造成重大損失,使當?shù)厣鐣刃蚴艿絿乐匚:Α? 中新社發(fā) 廖攀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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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22日電 對于日前發(fā)生在西藏拉薩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達賴集團聲稱,此次行動的目的是爭取“自由”和“人權”。但新華網(wǎng)的報道指出,偽善的謊言掩蓋不了鐵的事實。不法分子自己的供述是最有力的證據(jù)。
報道說,一些參與打砸搶燒的不法分子是“藏獨”分裂分子花錢雇來的。來自林芝地區(qū)的卓瑪供認:“他們給我錢,讓我去砸東西,還說多砸、多打、多燒,就多給錢,我一天掙了好幾百元!
不法分子制造這一事件的根本意圖何在?20日,在拉薩市公安局審訊現(xiàn)場,主要鬧事者之一阿旺朗吉的供述泄露了“天機”。
早在1989年的西藏騷亂時,時為哲蚌寺僧人的阿旺朗吉就因在大昭寺廣場懸掛反動標語而被捕。這一次,審訊人員開始提審時,他始終緘口不言,且態(tài)度極其傲慢。可是當審訊人員拿出他多年來違法犯罪的有關材料和其同伙的招供材料后,他終于開口了:“自參加1989年騷亂被釋放后,我在拉薩堆龍德慶縣開了5家雜貨店,店里聘請的布勇、索巴等6名服務員都是刑滿釋放人員。實際上,他們主要就是從事分裂活動!
他供述,在“3•14”事件中,他策劃、煽動和花錢雇用了一部分社會閑散人員進行打砸搶燒。
報道說,拉薩市民遭受的巨大的生命、財產(chǎn)損失證明,這次打砸搶燒事件,是一場在任何法制國家、任何文明社會都無法得到寬容的赤裸裸的犯罪暴行。
報道并引述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的話指出,達賴集團制造“3•14”事件,其險惡用心,就是企圖在敏感時期挑起事端,蓄意把事情搞大甚至造成流血事件,破壞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李柯勇、邊巴次仁、拉巴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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