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深化推行公務卡制度改革,拓展公務卡使用范圍,2010年前全面推廣。推行公務卡制度使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能夠掌握所有通過公務卡支付的詳細信息,實現(xiàn)公務支出的“陽光消費”。
按照《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務卡制度改革方案》,各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yè)務中原使用現(xiàn)金結算的公務支出,包括辦公用品、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
使用公務卡進行公務支出后,報銷人應同時提供報銷憑證(發(fā)票)和銀行卡付款單據(銀行卡簽購單),按照原財務報銷程序審批,與供應商、銀行信息核對無誤后辦理報銷。財務人員應當將上述報銷單證作為原始憑證一并登記入賬。
本市深化推行公務卡制度改革與整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同步,具體分三步走:今年擬定財政動態(tài)監(jiān)控體系建設方案,啟動項目建設,將公務卡納入國庫系統(tǒng)建設范圍。明年完成
財政動態(tài)監(jiān)控體系和公務卡系統(tǒng)建設,并爭取年內在市級或部分區(qū)實行國庫制度改革的預算單位中進行深化公務卡推行試運行。2009年至2010年,改進完善系統(tǒng),并在全市實行國庫制度改革的預算單位中全面推廣。
公務卡操作可以概括為“銀行授信額度,個人持卡支付,單位報銷還款,財政實施監(jiān)控”。公務卡并非一般意義上的銀行卡,而是將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規(guī)范與銀行卡的結算方式相結合,形成的一種新型財政財務管理工具和手段,使所有支付行為都有據可查、有跡可尋。單位財務人員可以通過專門的公務卡支持系統(tǒng),直接查詢該工作人員公務消費的時間、地點、消費金額、商戶名稱等10多項明細信息,并與發(fā)票及刷卡憑證一一核對審核,杜絕利用虛假發(fā)票報銷等漏洞。
作者:殷正明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