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日國家決定調整成品油價格,北京市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通知精神,決定從11月份起,由政府對出租汽車新增每車每月110元的燃油臨時補貼,以消化燃油調價增加的運營費用。至目前,本市對出租汽車的燃油補貼累計每車每月780元,其中企業(yè)520元,政府財政260元。此外,對本市公共交通和農村客運的燃油補貼也將于近日發(fā)放到位。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將及時把此次臨時燃油補貼于近日發(fā)放到位,并加強對企業(yè)和出租汽車運營市場的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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