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題:辦好事和公事就可以不計成本嗎?
作者:鄭根嶺
前些天鄭州市大張旗鼓地如開公捕大會,在社會上引起不少爭議。昨天又有媒體報道:鄭州市為了爭取“雙搶”零發(fā)案日持續(xù)增多,給群眾真正的安全感,兩萬警民上街巡邏,1000名便衣警察撒遍鄭州;市民抓住犯罪分子最多獎勵現金5000元,提供線索者最高獎勵現金2000元;銀行接送款期間,直升機保駕……為此還舉行了誓師大會。(9月13日東方今報)
既然如此重視,肯定會大有成效?梢哉f,諸如此類戰(zhàn)役性的“嚴打”行動,多年來一直是全國各地大力提倡的,也是行之有效的。一個月前,鄭州市警方就曾動用1.3萬民警上街夜巡保平安。筆者從網上查詢得知,早在去年4月,重慶市也搞過一次反扒大行動——“安民三號”行動,一個月時間先后投入24000人次的警力,共破獲扒竊案件588件和破獲刑事案件335起,打掉扒竊團伙26個。不過,從媒體上看到這樣的報道卻直讓人發(fā)笑:今年1月下旬,深圳近萬民警出動開展區(qū)域性專項打擊搶劫汽車行動、打擊公交車盜(扒)竊行動、打擊娛樂場所內吸販毒活動等,成功阻止了一起綁架案。
然而,人們也會產生一個疑問:既然是“嚴打”“戰(zhàn)役”,就說明只是短時間內的事情,集中警力打殲滅戰(zhàn),比平時多一些“斬獲”也順理成章?蛇@樣聲勢浩大的行動,無疑會讓犯罪分子聞風喪膽,當然就會躲風頭,暫時不敢輕舉妄動了,可等你警方過后稍有松懈,犯罪分子又會卷土重來,這倒成了“游擊戰(zhàn)”了。如此一來,短時的成效顯著,到底從根本上對遏制犯罪能產生多大的實打實的長效作用,也就很難講了。
也就是說,盡管“嚴打”“戰(zhàn)役”短時間內可以收到預期的效果,但過后反彈也不可避免。況且,警力連續(xù)疲勞作戰(zhàn),過后會有一個休整恢復期,不松懈是不可能的。犯罪分子也不傻,自然會利用這個空檔兒加緊活動。從警力分配來看,“嚴打”“戰(zhàn)役”也只能短時間打一打,不可能變成持續(xù)性的常態(tài)行動,時間一長勢必難以為繼,否則人們又會懷疑平時警力過剩。人們還會產生一個疑問,如果平時警方盡職盡責了,無疑會切實降低犯罪率,也就用不著搞什么“嚴打”“戰(zhàn)役”了。倘若問一下老百姓:社會治安主要指望“嚴打”“戰(zhàn)役”還是依靠常態(tài)的有效防范?我想不少人肯定會選擇回答后者。
“嚴打”“戰(zhàn)役”雖然不能從根本上予以否定,但其負面作用也不容忽視。除了以上所述,如此大規(guī)模、不惜人力物力財力的有“作秀”嫌疑的行動,政府財政需要為此多支付多少加班費和相關經費,不知道組織者有沒有認真計算過,有沒有在心里掂量一下?就拿鄭州警方竟然動用直升機保護早中晚銀行接送款這件事來說,“作秀”成分就太大,且不說其本身噪聲擾民,頭頂上的直升機也會給人們帶來普遍的不安全感,畢竟直升機本身的安全性就很成問題,犯罪分子萬一攻擊直升機,就更容易釀成災難了,總不能在鬧市區(qū)從空中掃射地面吧?另外,別忘了如今不少銀行都轉變成了商業(yè)銀行,你警方拿公共財政的錢給他們提供這樣出格的安保待遇,納稅人同意了沒有?
鄭州發(fā)生的這件事,反映出如今社會上出現的一種公共行政奢靡之風。凡是好事、公事,都樂意大操大辦,舉凡一項工程,動輒多少個億,好像花錢少了就是不重視、不重視改善民生一樣,至于這些錢花得是否值得、是否合理,多是少數人頭腦一熱說了算,并沒有經過公議。很多一次性的活動,同樣無所不用其極,耗費巨資,過后留下一堆垃圾,就像拍電影搭景一樣,可如今不少電影攝制也盡量利用一些影視基地,可我們的公事活動卻還停留在不計成本的階段,說起來無非是公家的錢好花,缺乏監(jiān)控。
辦好事和公事就可以不計成本嗎?也許真到了該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