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三日電 (記者 朱大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今天在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上說,公正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首要價值。人民陪審員是“不穿制服的法官”,與人民法官享有相同的權(quán)利,參與審判活動全過程,有利于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了解,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
肖揚說,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歷史發(fā)展的必然選擇。作為人民司法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人民陪審員制度形成于民主革命時期,發(fā)展于社會主義革命時期,成熟于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shè)時期。全國人大常委會于二00四年八月通過了《關(guān)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并于次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標志著人民陪審員制度進入了一個新的發(fā)展時期。
肖揚說,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司法關(guān)注民生的重要途徑。人民陪審員大多來源于基層,百姓的難處了解最多,體會最深,感同身受,最有判斷力,也最有發(fā)言權(quán)。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有利于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有利于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辦好事,促進社會安定和諧。
肖揚說,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建設(shè)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去年底,共選任出五萬五千六百八十一名具有較高素養(yǎng)、廣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審員。二00五年五月至今年六月,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六十四萬四千七百多件,人均審理案件十三點八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總數(shù)的二成,社會效果良好。
談到今后的人民陪審員工作,肖揚說,要推動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不斷發(fā)展完善,準確把握人民陪審員貼近群眾、貼近社會并代表人民參與司法審判的定位, 充分尊重人民陪審員在參與審判中的獨立地位、獨特視角和樸素價值觀;要切實提高人民陪審員履行職責(zé)的能力,確保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行職責(z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