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甲生,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7月12日,株洲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樊甲生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檢察機關指控:樊甲生利用職務之便,與其妻子盤麗藝涉嫌共同收受賄賂70萬元人民幣,樊甲生個人涉嫌單獨收受賄賂117萬元人民幣、5萬美元、5萬元港幣。樊甲生為了達到自己職務升遷的目的,先后9次向郴州市委原書記李大倫行賄63萬元人民幣。此外,他還有400余萬元人民幣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這是樊甲生在法庭上的懺悔。
我是一個農民的兒子,在黨和人民的教育培養(yǎng)之下,從一個農村青年到擔任村級領導、鄉(xiāng)級領導、縣級領導,一步步成長為市級領導。我萬萬沒有想到,今天我會站在被告人席上,在莊嚴的國徽面前,接受法律對我的審判,成為一名罪人。我痛心疾首,然而現(xiàn)實畢竟是現(xiàn)實,經過長時間的痛定思痛,我對自己的一生有了較清醒的認識。在此,我將這些坦露,請接受我的懺悔,接受我心靈的洗刷,接受我靈魂的拷問。
身為一名市級領導,我沒有真正從思想上解決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廉潔從政的問題,在巨大的經濟利益和誘惑面前,成了金錢的俘虜。我在縣級領導崗位上工作十多年,那個時候勤奮工作,扎實為民辦實事,嚴于律己,自認為算得上一名清官。但是到郴州市工作后就變了,變成了金錢的俘虜。
我在郴州市工作這些年,想自己的事多了,想群眾的事少了;為自己謀利多了,為群眾謀利少了。放松了學習,放松了思想約束,放松了紀律約束,放松了黨性鍛煉。思想一放松,金錢意識就乘虛而入,并誘惑我一步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個領導干部如果不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廉潔從政,必定要被人民拋棄,必定要被歷史拋棄,這就是我的教訓。
我在縣里任職時,我和妻子盤麗藝都能保持廉潔,做到不收禮品,不收禮金。剛到郴州市任職時,我還是堅持自己在縣里確立的信念,保持廉潔。但過了一段時間以后,我發(fā)現(xiàn)這樣做自己的生活圈子越來越小。于是,我漸漸地不再堅持心中的信念,不再堅持黨性,在逢年過節(jié)開始采取“復送”的方式接受,你送我一點禮品,我送你一點禮品。對于禮金,我也從拒收發(fā)展成接受,收受的禮金數額也越來越大;對熟人朋友有求的事,我由不打招呼發(fā)展到打招呼;對上級領導,我也從不送禮品、禮金,發(fā)展到送禮品、送禮金,而且送的錢也是由少到多。就這樣,我漸漸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從縣委書記的崗位調到郴州市,開始任市長助理、市政府助理巡視員,并被安排到國家機關掛職鍛煉。那一段時間,找我?guī)兔Φ娜擞幸恍,但不太多?003年我任郴州市委常委,進入市委班子后,找我的人逐漸多了,請我?guī)兔Φ娜艘搽S之增加。我為他們的事向有關部門打過招呼,逢年過節(jié)他們就來感謝我。開始我還是拒絕接受,但有些人三番五次地來,我也就接受了。
現(xiàn)在想來,如果沒有黨和人民給我的權力,我能為找我的人幫什么忙?我打招呼誰會聽?也正是因為我打招呼起了作用,人家才會逢年過節(jié)來感謝我,這是權力在發(fā)生作用。黨和人民給了我權力,但我沒有掌握好,成了我權錢交易的工具,成為我滋生腐敗、走向犯罪的條件,這是一個萬分慘痛的教訓。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只能為黨服務,為人民謀利益,不能夠為自己謀私利。如果私欲膨脹,用黨和人民給的權力搞權錢交易,為自己謀私利,黨和人民是不會容忍的,法律也是不允許的。最終,我成了權錢交易的犧牲品。
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黨紀,違犯了國法,可是一段時間內我還心存僥幸。而無情的事實告訴我,公正的法律告訴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只要你做了違法的事,就會有證據,是逃不掉的,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無論你官居何職,都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經歷了這次慘痛的教訓,我認識到一個領導干部必須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必須帶頭守法,必須依法行政,必須在法律范圍內活動。在法治社會里,沒有特殊的公民,更沒有特殊的工作。我犯了嚴重的錯誤,深知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我的親人,我一定認真汲取教訓,努力改造,重新做人。(湯維駿 黎和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