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從漢中市紀委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該市對私分國有資產202.54萬元、擅自開設銀行賬戶轉存失業(yè)保險基金2279.82萬元,職工侵吞揮霍失業(yè)保險金140余萬元的重大社保資金違紀違法案件進行查處,漢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和副局長等分別受到黨政紀和撤職處分,有關涉案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經查,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漢中市社會保險業(yè)務經辦中心在建設職工住宅樓時,集體研究決定將原市公療辦結余公療資金172.84萬元用于補貼職工購房款,將修建社保中心辦公大樓基建結余資金29.70萬元用于支付職工購房裝修材料款,私分國有資產共計202.54萬元。
2003年元月至2006年12月,該中心副主任強丹和綜合科副科長張小華違反社保資金銀行專戶管理有關規(guī)定,動用失業(yè)保險收入戶資金和支出戶資金,為多家銀行攬儲,擅自開設銀行賬戶轉存失業(yè)保險基金20筆共計2279.82萬元,并存在公款私存行為。
2004年5月至2007年3月,該中心失業(yè)保險科出納張志鵬采取向會計提供假銀行對賬單提取現金、收繳失業(yè)金不記賬、填寫假電匯單等手段,伙同其堂弟張志遠(同案處理)從銀行盜取社保資金,共作案22次,侵吞失業(yè)保險金140余萬元(其中與張志遠共同作案12萬元),大部分用于揮霍。
漢中市委常委會于7月3日作出決定,對嚴重違反國家社保資金管理政策規(guī)定,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漢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副局長、市社會保險業(yè)務經辦中心原主任吳啟明和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漢中市社會保險業(yè)務經辦中心副主任強丹,分別給予留黨查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漢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郭舍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對該中心失業(yè)保險科出納張志鵬涉嫌貪污失業(yè)保險金的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擅自設立賬戶、公款私存的該中心綜合科副科長張小華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調離會計崗位,并對市社保中心私分的國有資產予以追繳。(記者 楊建平 劉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