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因四個多月工資近500萬元被項目業(yè)主拖欠,近300重慶民工罷工抗議。不料,項目業(yè)主找來全副武裝的人員,對工人實施蓄意報復,使十余名重慶民工傷亡,其中1人死亡,2人失蹤,6人傷勢嚴重。(7月1日《重慶晨報》)
在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些人的良知完全被利潤吞噬,面對可能損害其利潤收益的人,會本能地訴諸暴力。山西黑窯場、富源公司對工人施暴,其行為都屬于這類性質,從窯主、項目業(yè)主到打手,都顯示了人性的嚴重荒漠化。
為什么這些人施暴時竟如此肆無忌憚,居然是用汽車運來,并且統(tǒng)一著裝?當地各級政府一個天然的職責,就是禁止民眾之間相互使用暴力,只有這樣,才能維持基本的和平秩序,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約束普通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克制自己的暴力傾向,習慣于以和平方式解決糾紛。
富源公司肆無忌憚組織人員專程趕來瘋狂毆打工人,至少說明一點:這個業(yè)主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會有嚴重后果。警察即使來了,也不能對自己怎么樣。事實似乎正是如此。當地警察到來之后,打手們并沒有停止施暴;對打人行兇者是否落網,當地派出所諱莫如深;當地政府官員去看望傷者,卻沒有表示對行兇者如何處置。
為什么當地政府未能雷厲風行地制止、打擊如此使用暴力的行徑?是否有些官員的“地方情結”在作怪。人們可以看到,在經濟活動中使用暴力的事情,在今天并不鮮見,而在本地企業(yè)雇傭外地員工的企業(yè)中,或者本地業(yè)主使用外地建筑工人的場所中,這種暴力傾向更加明顯?梢哉f,本地企業(yè)對外地員工的偏見與歧視,本地政府官員對本地企業(yè)的無原則保護,加劇了暴力的使用,以致于某些人在經濟活動中習慣于肆無忌憚地使用暴力。
當然,本地企業(yè)與本地政府官員,客觀上容易地建立起較為密切的關系。但如果這種關系本身讓業(yè)主享有了相對外地農民工的某種特權,那么這些有特權的人就可能傾向于濫用特權,包括對不服從自己安排者使用暴力。
也許還有更進一步的理由:當地官員的政績主要以經濟增長指標衡量,他們天然地會采取親商政策。外地工人要欠薪,當然會影響企業(yè)的經營活動。所以,有些政府官員很可能對少數企業(yè)主、業(yè)主采取惡劣手段對付這些工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些工廠的工人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原因正在這里。
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這些遭到暴力侵害的重慶建筑工人,能否在當地獲得公正而及時的救濟?那些組織行兇者、及現場行兇者能否及時受到懲罰?農民工能否獲得足夠的賠償?這些都令人難以樂觀。當然,假如此事引起高層關注,當地政府或許會雷厲風行,農民工們也能得到救濟。問題是,這樣的高層關注畢竟是稀缺的,畢竟,在強調法治的今天,我們也不能總是靠高層關注推動問題的解決。
更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從根本上遏制經濟生活中的暴力傾向?這種暴力現象并不少見,盡管其表現未必如本案這樣極端。為什么會這樣?如何馴化企業(yè)主、業(yè)主的心靈,使其按照和平的、文明的商業(yè)交易規(guī)則與工人、與交易對手打交道?顯然,這既需要某種精神力量對人的心靈潛移默化,也需要一整套有效的制度約束人的本能行為。制度約束的關鍵是在權力與經濟之間筑起防火墻,而金錢的力量一旦與權力結合,必然趨向野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