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涩精品,国产制服国产制服一区二区
本頁位置: 首頁新聞中心國際新聞
    韓國媒體公布殺手照片 引發(fā)犯人隱私問題爭論
2009年02月02日 09:15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中新網(wǎng)2月2日電 兩年多來殺害7名韓國女生的連環(huán)殺手最近落網(wǎng),韓國媒體首次破例公布該殺手的照片,掀起了一場犯人隱私問題的爭論。

  罪犯利用英俊外貌兩年殺害7女性

  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在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之間,38歲的姜浩淳總共殺害了7名女性;1月30日,他終于法網(wǎng)難逃。韓國媒體公開他的照片,民眾對他的“英俊”長相感到很驚訝。

  韓國媒體大篇幅報道稱,他英俊的外貌是一項“武器”,讓他容易靠近女性受害者。當他開口要送她們回家時,受害人可能完全不會想到,這個帥哥既然就是要強暴﹑殺害的“野獸”。

  對于媒體公開姜浩淳一張帶有笑容的照片,大部分民眾表示,為了不再發(fā)生此類案件,當然要公開犯人的照片。

  一名網(wǎng)友說:“想到被殺的7名女性和遺屬們,當然要公開犯人的照片。討論兇犯的人權(quán)問題,一點意義也沒有!

  另一網(wǎng)友說:“為了保護嫌犯的尊嚴,韓國變成兇犯的天堂。為預防犯人再次涉嫌案件,贊成媒體公開照片!

  韓國警察大學行政系教授李雄赫指出:“犯人已經(jīng)認罪,在他的殺人罪行明確的情況下,為了社會的安全,有必要公開犯人的照片。”

  不過,黃姓上班族說:“我們是否要替姜浩淳的家人著想?他有三個兒子,他們會在‘殺手的兒子’的陰影下生活,他們的成長過程會順利嗎?”

  至于這一爭論,一名律師向媒體透露:“姜浩淳已經(jīng)被逮捕,沒有再犯罪的可能性,因此應該要保護他的肖像權(quán)!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一名審判官說:“如果犯人提出法律訴訟,媒體敗訴的可能性非常高!

  另一審判官也說:“雖然能理解國民的憤怒和媒體的使命感,但如果對憲法無罪推定原則和適法性問題深思后,再公開了照片,可能會比較理想!

【編輯:陳曉曉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視頻圖片2010}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鏈粡鎺堟潈紱佹杞澆銆佹憳緙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榪界┒娉曞緥璐d換銆?/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