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幾十年來一直在制造“既成事實”,企圖迫使中方承認印度在爭議地區(qū)的“管轄權”
本月7日至8日,中印邊界問題特別代表將在印度新德里舉行第13輪會晤。此次會談的氛圍似乎不同以往。近段時間里,中印邊界問題被兩國媒體不斷熱炒,“中國威脅論”在印度時有抬頭。與此同時,印軍在邊境地區(qū)動作頻頻,以應對所謂的“中國軍隊的越境騷擾”。兩國的空氣中似乎飄浮著一種隱約的火藥味。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這次會談不太可能在邊界問題上取得實質性進展。
在過去的60多年中,中印雙方圍繞邊界問題展開了數(shù)十輪多機制、多級別的談判,然而,邊界問題似乎正在走入一個死胡同。追根溯源,主要原因還在于印度方面所固守的“承認現(xiàn)狀”的解決思路,以及與之相伴的三種心態(tài)的羈絆。
不良心態(tài)一:
“殖民遺產(chǎn)天然繼承者”
中印兩國邊界爭端緣起于英國殖民者1914年炮制的、被中國歷屆政府所拒絕承認的《西姆拉條約》及“麥克馬洪線”。由于“麥線”的非法性,炮制者直到20年后才在相關地圖集中標出“麥線”具體位置,且標明“未經(jīng)標界”。
然而,1947年獨立建國后,印度自詡“大英帝國天然繼承人”,要求全盤繼承英印殖民帝國在藏特權及侵略遺產(chǎn),堅持認定中印邊界已經(jīng)劃定,兩國不存在邊界問題;并聲稱若要談判,中國須首先承認“麥線”,并接受印方主張的西段邊界線(即按分水嶺劃分),在此基礎上雙方可就一些“枝節(jié)問題”進行談判。
對于邊界問題,中國政府從一開始態(tài)度就十分明確,即中印邊界從來未曾劃定,《西姆拉條約》及“麥線”是英印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背著中國政府所為,是非法的。中國向來認為,中印兩國理應遵循互諒互讓、有取有予的原則,解決邊界問題。然而,由于成因復雜,中國愿在“麥線”問題上采取現(xiàn)實態(tài)度,從未要求印度歸還舊殖民主義者非法并入印度的全部中國領土。
不良心態(tài)二:
“放棄特權換回報”
獨立后的印度繼承了大英帝國的“西藏應為中印緩沖區(qū)”的地緣政治觀,全盤接受了大英帝國在藏的所有特權。即便西藏和平解放后,印度也遲遲不肯放棄這些特權。尼赫魯政府甚至慫恿達賴出走境外,尋求“藏獨”。
1954年4月29日,經(jīng)過多輪會談,中印兩國簽訂了《中印關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xié)定》,印度被迫放棄在藏特權。但尼赫魯政府想當然地認定,通過該協(xié)定,中國政府承認了中印兩國邊界現(xiàn)狀,即完全按“麥線”劃分,這是中國對印度“放棄在藏特權”的回報。同年,印官方地圖開始將印邊界說成是“牢固和明確的”。
隨后不久,在這種“要求回報”心理的強烈驅使下,尼赫魯政府理所當然地推行起更加冒進的“前行政策”,并最終引發(fā)了中印1962年的邊境沖突。
不良心態(tài)三:
“誰控制誰有理”
在過去幾十年中,印度一直在努力“造成既成事實”、迫使中方承認印度對有爭議地區(qū)的“實際管轄權”。在這種心態(tài)作用下,印度不斷地在東段邊境爭議區(qū)采取單邊行動,即“領有化、行政化、人口化和軍事化”。
“領有化”就是不斷派人占領爭議地區(qū),甚至不惜武力驅趕西藏地方行政官。如1951年2月,在中國軍隊和平進入拉薩之時,印武力驅趕了達旺地區(qū)的西藏地方收稅官。至1953年,印已基本“領有”了“麥線”以南的廣大地區(qū)。
“行政化”就是加強對爭議地區(qū)的行政管理與機構設制。印獨立后,1950年成立“北部和東北部邊境委員會”;1954年成立“東北邊境特區(qū)”,歸外交部領導;1972年1月20日將該區(qū)改為“阿魯納恰爾中央直轄區(qū)”,歸內政部領導;1986年12月8日,印政府又將該“直轄區(qū)”內化為“邦”。
“人口化”就是不斷往爭議區(qū)移民,使之“印度化”。過去爭議地區(qū)主要居住著漢藏語系的中國少數(shù)民族,如門巴族、珞巴族等。然而,經(jīng)過20多年的不斷移民,印內地移民已達60多萬,占爭議區(qū)總人口的65%。近年來,印政府更是不斷鼓勵內地人向達旺——中印邊界爭端中的最核心焦點——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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