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外務省發(fā)言人24日在平壤說,為了保衛(wèi)國家的最高利益,朝鮮有權繼續(xù)擴大和加強必要的核遏制力。
朝鮮中央通訊社當天援引這位發(fā)言人的話報道說,朝鮮已經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因此“沒有義務遵守不擁有核武器的規(guī)定”。朝鮮是為了保衛(wèi)國家自主權和民族安全不受日益加重的美國的核威脅而“合法地、正當地開發(fā)核武器的”。美國實際上“逼迫朝鮮退出了條約,并促使朝鮮成為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針對一些國家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八次審議大會上表示不承認朝鮮為“核武國家”,并要求朝鮮放棄核武器,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發(fā)言人說,朝鮮“并不期望別人承認為擁有核武器國家,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作為已經退出條約的國家,朝鮮“不介意”別人對此說三道四。
朝鮮2003年1月宣布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八次審議大會5月3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幕。這次會議主要討論進一步推動核裁軍、防止核擴散以及促進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國際合作等問題。(新華網平壤5月24日電 記者高浩榮 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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