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郵報》10月15日獨家披露,布什政府高層其實知道中情局(CIA)用酷刑審訊恐怖分子的事。當時的中情局局長怕被秋后算賬,屢次要挾布什總統(tǒng)表態(tài)支持,并寫下書面保證。由此可見,白宮與中情局的關(guān)系,其實相當復(fù)雜。
中情局怕當替罪羊
2002年春,時任美國中情局局長的喬治·約翰·特尼特向幾名白宮要員遞交了一份簡報,要求對抓到的高級別恐怖分子實施水刑,以獲得重要線索。時任布什政府國家安全顧問的賴斯、副總統(tǒng)切尼都收到了這份簡報。
白宮馬上批準了這項建議。但中情局擔心,萬一此事暴露,白宮將翻臉不認人,拿中情局當替罪羊。一直在中情局法律顧問辦公室工作到2004年的特工約翰·拉德森說:“我們一直在擔心,我們是不是得到了足夠的‘高空掩護’!庇谑,中情局馬上要求白宮提供書面保證,承認白宮對中情局實施水刑一清二楚。
向白宮索要備忘錄
2003年6月,在一次有國家安全委員會官員參加的會議上,中情局局長特尼特要求白宮為執(zhí)行水刑開一個“政策批準書”,當時賴斯也參加了會議。據(jù)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幾天后,特尼特得到了一個簡短的備忘錄,說中情局的審訊手段已被白宮批準,可繼續(xù)執(zhí)行。這些文件至今仍被列為機密文件。
一名看過這些簡報的政府官員說:“在簡報中,特尼特的語氣完全是在要挾白宮——如果你們不明確告訴我們這是合法的,而且是經(jīng)過政府批準的,我們不會實施!敝星榫职寻讓m置于兩難境地。
2001年9月15日,布什簽署法令,同意中情局在世界范圍內(nèi)追捕恐怖分子,但法令對審訊方法并未詳述。特尼特認為,得有一個布什簽名的授權(quán)文件,他和他的下屬才不會被出賣。
向布什索要簽字
2004年4月,美國在伊拉克的阿布格里卜監(jiān)獄爆出虐囚丑聞,輿論反應(yīng)異常強烈,中情局名聲掃地,而總統(tǒng)布什和當時的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卻是一臉無辜的樣子,稱自己也是從電視上得知這一消息的。
這讓中情局備受打擊。與此同時,中情局還擔心,什么樣的審訊手段是虐待?如果正在實施的審訊手段是虐待,中情局面臨的不僅僅是人權(quán)組織、媒體的指責,而且還違反了美國憲法。為此,中情局第二次要求布什開具明確的、有法律效力的署名證明。
特尼特的要求首先被司法部拒絕,它認為這完全沒必要。隨后,白宮高層開會討論酷刑問題。賴斯、切尼、拉姆斯菲爾德等人都參加了討論會。但總統(tǒng)布什沒有出席。
在討論會上,特尼特介紹了實施酷刑的情況,他說:“歷史不會放過我們的。”此時,他已宣布將辭去中情局局長職務(wù),這是他最后一次參加白宮高層會議。
這次會議的結(jié)果不得而知,幾周后的2003年6月3日,特尼特離開中情局。一個月后,即7月中旬,一份支持水刑的書面證明被送到中情局,上面有白宮高層的親筆簽名。
賴斯承認事先知情
《華盛頓郵報》的報道并沒說是誰簽署了這份書面證明。所以,布什可以繼續(xù)說自己沒授權(quán)中情局這么干。
另外,美國最高法院已將“水刑”判定為虐待,但布什政府并不這么認為。2008年3月,布什否決了國會的一項提案,該提案禁止中情局在審訊犯人時使用水刑等酷刑。
2008年9月15日,美國國務(wù)卿賴斯在回答參議院軍事委員會的提問時首次承認,中情局曾向她提交過相關(guān)簡報。這是布什政府高層首次公開承認,白宮已提前得知中情局在對恐怖嫌犯實施水刑。
白宮高層知道中情局在實施酷刑,那就意味著白宮高層必須為這起丑聞負責。按道理,這是個大新聞,但美國卻只有7家媒體對此予以報道!段餮艌D時報》對這一“非正常現(xiàn)象”進行了分析,文章說:“(出于安全的考慮,)我們習(xí)慣了水刑得到了白宮的批準,習(xí)慣聽布什總統(tǒng)繼續(xù)撒謊。但美國已經(jīng)成了一個新時代的集中營,關(guān)押著無數(shù)的恐怖嫌犯。”(張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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