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華爾街日報中文網(wǎng)消息,韓亞航空在舊金山降落時墜毀的航班上的兩名乘客已經(jīng)起訴這家航空公司,說他們因這起事故而受到極大的人身傷害和精神創(chuàng)傷。
這起訴訟據(jù)信是墜機事故之后的第一起。韓亞航空的一名律師沒有立即回復置評請求。
7月6日,韓亞航空214航班在舊金山國際機場進場著陸時撞上跑道前的防波堤。飛機打滑后停下,隨后起火。事故導致三人死亡,另有數(shù)十人受傷。
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主席赫斯曼上周說,該委員會的調(diào)查人員在初期調(diào)查中沒有發(fā)現(xiàn)設備失靈的跡象。了解調(diào)查情況的人士說,安全委員會在調(diào)查飛行員是否接受了適當?shù)呐嘤枴?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style="padding-right:10px;">
韓亞航空官員一再表示,其飛行員具有豐富的經(jīng)驗,且該公司的培訓方案符合所有國際和韓國國內(nèi)要求。
揚加•尤恩•馬紹羅和兒子本杰明•赫伊•馬紹羅在舊金山聯(lián)邦法院提起這樁訴訟。揚加的丈夫、本杰明的父親赫克托•馬紹羅也參與訴訟,他當時沒有在飛機上。他聲稱因妻子受傷而蒙受了損失。
加州核桃溪市 Bowles & Verna LLP律所的原告律師韋爾納說,韓亞航空機組人員的行為極其魯莽大意,這些飛行員連最基本的任務都做不到──在無風的晴朗天氣降落在跑道上。
韋爾納說,墜機事故后馬紹羅太太和兒子都在舊金山綜合醫(yī)院接受治療。他說,X光檢查顯示沒有骨折的情況,但兩人背部都受了傷,仍在治療中。
國際航空公司墜機事故受害者的補償方式需要遵照《蒙特利爾公約》按照公約規(guī)定,韓國的韓亞航空自動對每名受傷乘客承擔大約15萬美元的損害賠償責任。法律專家說,這類損害賠償可能由航空公司的保險商支付。
如果乘客能證明航空公司在墜機事故中存在過錯,就可能獲得更多賠償。馬紹羅母子即提出了這樣的指控。
起訴書說,墜機事故的發(fā)生是由于韓亞航空214航班機組人員的重大過失與魯莽所致,嚴重違反了眾多國際和美國航空業(yè)標準以及既定的飛行規(guī)則。
按照《蒙特利爾公約》的規(guī)定,墜機事故受害者如果是美國永久居民、在美國購票或以美國為最終目的地,則可以在美國法院起訴韓亞航空。訴訟材料顯示,本案三名原告均為美國公民。
有關空難的訴訟一般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相關訴訟通常都會合并,由同一位聯(lián)邦法官審理,這就是所謂的跨地區(qū)訴訟。
達拉斯航空案件律師、商業(yè)飛行員桑格說,與韓亞航空事故相關的任何訴訟都可能是這種情況。他說,本來幾周我們將看到許多這類訴訟,這可能只是眾多訴訟中的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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