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6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澳門新修改的《選民登記法》將于10月15日生效。仍未登記的居民、社團如計劃參選及投票,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登記申請,被登載在明年的選民登記冊中,才能參與選舉,否則要再等下一次選舉。
此外,下月15日后,任何時候發(fā)出的選民證都會自動失效,但選民資格仍會繼續(xù)保留。
新修改的三部選舉法同于下月15日生效。澳門行政暨公職局25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局長朱偉干、副局長杜志文、選舉技術(shù)輔助處王穎中等,介紹新制度下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以及新法律生效前后的過渡性安排和工作部署。朱偉干表示,新法律優(yōu)化了澳門特區(qū)的選民登記制度,為循序漸進發(fā)展民主政制奠下基礎(chǔ)。
凡年滿18周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都可作選民登記。年滿17周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可辦理提前選民登記,提前登記的居民在選舉日前滿18歲,將自動確定成為選民。居民須帶備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親身前往行政暨公職局或其指定的選民登記地點辦理,年滿17歲的居民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或遞交由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辦理提前選民登記。
新法取消了簽發(fā)選民證的程序,所以在新法生效后,選民辦妥登記后將不再獲發(fā)選民證,但在新法生效前,登記程序?qū)⒁垃F(xiàn)行法律進行,所以仍會發(fā)出選民證,至10月15日止。此后,任何時候發(fā)出的選民證將自動失效。
新法規(guī)定選民登記冊于每年1月份編制,載有截至每年12月份最后一個工作日所收到的申請書登記,當中會注明提前登記者年滿18歲的日期。
由于任何選舉均應(yīng)使用選舉日期公布日前最后一份已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因此,如想在明年舉行的選舉中投票,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登記申請,這樣才能被登載于明年1月展示的選民登記冊,并于隨后公布選舉日期的選舉中行使投票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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