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5日電 據(jù)香港特區(qū)政府網站消息,香港入境事務處15日公布,由本月27日起,將實施臺灣居民來港的新安排。
在新安排下,臺灣居民持有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臺胞證”),無需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同時持有有效的內地入出境簽注,便可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規(guī)定下,以訪客身份來港并逗留不超過7天。
發(fā)言人說:“入境事務處在今年1月1日,已為臺灣旅客實施兩項便利措施,包括取消了30天內只可申請兩次網上快證的限制,以及將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長至30天。我們在本月27日推出的新安排,將進一步為臺灣旅客提供更大的便利,讓他們可更靈活地計劃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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