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0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首次有雷曼債券苦主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銀行賠償投資本金。一對年屆退休之齡的新加坡夫婦欲來香港安享晚年,聲稱受星展銀行職員游說,兩度購買雷曼相關投資產(chǎn)品,結果126萬美元(約982萬港元)投資化為烏有。
該對夫婦指星展銀行作出失實陳述,聲稱有關產(chǎn)品比定期儲蓄更安全,且本金最多只會損失八分之一,9日入稟要求銀行賠償損失。高等法院首次處理有關雷曼兄弟的申索個案,涉及金額也比以往的索償個案為高。
原訴人Stephen Tou Kwok Woon及Wong Fung Chun報稱為新加坡居民,目前在美國舊金山暫住,丈夫Stephen Tou Kwok Woon據(jù)悉為熱力學及航天工程方面的專家,曾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倫敦城市大學等院校參與研究工作。
兩名原告于入稟狀透露,兩人在2006年打算退休后來香港定居,并已變賣新加坡的物業(yè)及將所有資產(chǎn)轉移至香港星展銀行保存,該年7月兩人往銅鑼灣軒尼斯道的星展銀行分行,一名自稱為助理副總裁及財務關系經(jīng)理的“Jay Chan”接觸兩人,游說購買涉及雷曼兄弟等8間財務機構的結構零售債券,“Jay Chan”稱該產(chǎn)品的風險比定期存款更低,又指最壞的狀況是虧蝕本金的八分之一,兩人最后決定投資95萬美元,整個銷售過程僅20分鐘。
兩名原訴人續(xù)稱,“Jay Chan”于去年4月再聯(lián)絡兩人,推銷另一款與雷曼相關的結構零售債券,兩人再投資31萬美元。至今年10月雷曼兄弟倒閉后,星展銀行致電兩人,表示兩人所購產(chǎn)品的價值已跌至近乎零,兩人立即向星展銀行投訴,但未能獲得滿意答復。兩人指星展銀行作出失實陳述,訛稱損失僅為本金的八分之一,又未有詳解有關產(chǎn)品風險及評估兩人的風險承受能力,要求星展銀行作出賠償。
對于有市民入稟高等法院,向星展香港追討可能被誤導而購入雷曼投資產(chǎn)品的賠償。該行發(fā)言人表示,由于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因此不就事件作出評論。
雷曼兄弟自今年10月倒閉后,部分雷曼苦主經(jīng)已采取各種法律行動,包括有數(shù)10名苦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銀行誤導及作出失實陳述而索償。日前一名文盲老漁民入稟區(qū)域法院指中國銀行誤導及索償80萬元,屬首位正式循民事途徑入稟的雷曼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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