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港商姐妹因經營不善日前在江西樟樹自殺身亡,事件報道后,引起各方關注。當地警方31日表示,姐姐詹美玲自殺前曾留下遺書,死者親屬已表示將委托他人赴江西處理后事。
據樟樹警方調查,1997年,詹美玲姐妹在廣東東莞市開辦了東莞德宇木制品廠。2005年10月,詹美玲姐妹又在江西樟樹建廠,并以詹美玲名義注冊成立了樟樹市德泰木制品有限公司,公司于2006年12月份建成投產。但今年3月中旬,東莞德宇木制品廠因負債過多被銀行凍結財產,二人于是產生輕生念頭。
在樟樹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向記者出示的遺書中,詹美玲向哥哥詹玉琨留下遺言:“我和玲玲(詹妙玲)先走,已經到了很遠很遠的地方,請勿記掛,消息暫不要給老媽知道,她受不了刺激。”
24日中午,詹妙玲被發(fā)現死在房內床上,屋內堆有大量燃盡的煤球,警方經進一步調查確認其死亡時間應在23日12時前。
隨后,詹美玲的尸體在廠區(qū)西側500余米的滬昆線鐵軌上發(fā)現,警方確認其死亡時間為24日上午8時3分。
事件發(fā)生后,當地警方成立了調查組,江西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有關專家也趕到當地進行技術指導。刑警大隊大隊長付紅忠說,3月26日,詹玉琨向刑警大隊傳真來一份委托書,同意由樟樹警方對妹妹遺體進行解剖驗尸。
法醫(yī)進行尸檢后鑒定認為,詹妙玲尸表未見明顯的機械性外力作用拉傷,胃內也未檢測到有毒藥物成份,確定為一氧化碳中毒導致死亡;詹美玲系因機械性暴力作用導致死亡,符合火車撞擊形成,且臥軌自殺過程經火車司機證實。(記者胡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