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二日電 題:香港全面禁煙之趣事
中新社記者 關向東
從二00七年元旦日零時起,香港全面實施禁煙條例,任何違例吸煙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
盡管新年首兩日,控煙辦的人員,巡查了七十多間食肆及娛樂場所,暫時未有人遭票控,但并不意味著此間煙民們,果然就心甘情愿地“令行禁止”了。
最高判罰五千元 六類場所獲“緩刑”
據港府新聞網十月十九日的公報,香港立法會是日三讀通過禁煙條例。據介紹,禁煙條例草案首次提交立法會審議,是在二○○五年五月十一日,其后法案委員會共舉行了五十多次會議,包括共有一百多名各界代表/團體出席的公聽會。
根據全面禁煙條例,絕大部分的工作地方和公眾地方(如食肆、辦公室、學校、醫(yī)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齡人士光顧的酒吧)的室內區(qū)域,都須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禁煙。
不過,就有六類“合資格場所”,即夜總會、商業(yè)浴室、按摩院、麻將館、會所內指定的麻將房,以及某些酒吧,獲準最遲在二○○九年七月一日實施禁煙。
煙民律師細讀法條 金紫荊新“勝地”
元旦恰逢內地訪港“自由行”高峰期,然對香港禁煙條例不甚了解的訪港“老煙槍”們,新年一入境就“苦不堪言”了。
香港景點之一──灣仔金紫荊廣場,除了奪目的紫荊花像,立時多了另一個“勝地”──煙霧彌漫的吸煙區(qū)。有旅行團領隊,批評政府未有提供足夠資料及指示給內地旅行商。他們唯有“臨場發(fā)揮”,為煙民團友找尋場內吸煙區(qū)。
不過,也有訪港的內地煙民律師,入境后一報在手仔細研讀,結果比港人對禁煙法條了解還多。如,在有帳篷、太陽傘或天花板的戶外茶座,如果四周的圍封程度超過各邊面積的一半,則仍然屬于室內,不可吸煙。
最有趣的是,遍布香港街頭的垃圾桶,因為頂端帶著一個金屬煙灰缸,新年之后成為“難兄難弟”圍桶“取暖”之地,有此間媒體戲稱之為新式“打邊爐”。
禁煙條例剛實施兩日,是否會影響酒店、食肆的生意,尚沒有權威數(shù)字公布。不過,記者新年來進出這些場合,果就覺得空氣清新了許多。
“圍城”內外烽煙未了 專欄人撰文哀悼
錢鐘書小說《圍城》詮釋婚姻真諦說:“圍城里的人想出來,圍城外的人想進去”,這句話用來形容香港“煙城”內外人們,此刻的復雜心情也很恰當。
陶杰在專欄文字里說:0七大禁煙,將全港市民分為了“煙民”與“非煙民”兩大陣營。“煙民”稱受盡排擠,“非煙民”則憤怒聲討二手煙害死無辜。近日,兩派“罵戰(zhàn)”,連小學生青少年也加入戰(zhàn)團,好不熱鬧。
此城另倆才子馬家輝和梁文道,則在禁煙日前,鄭重專找一日走進尚未禁煙的餐廳,以在一起抽最后一次煙對“小白棍”表示“哀悼”。
兩位才子對“吞云吐霧”的執(zhí)著不同:梁表示還是會執(zhí)著地卷他的“手卷煙”,并預備策劃一個集子,招募此城各方煙民撰文對“失地”表哀悼;馬則表示迷上了“戒煙”這個有趣的游戲,盡管成敗由己,還是再戒一次。于是,二00七年新年伊始,倆才子因了根“小白棍”,稱要走不同的路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