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粵港澳警方在廣州聯(lián)手偵破的特大詐騙集團,專門詐騙港澳商人,作案一年多來令數(shù)十名港澳商人上當。警方揭發(fā)其實該集團的行騙手段并不高明,稍加防范就不會上當受騙。
作案手法大致步驟
經廣東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以湖北仙桃人陳×明、張×、蕭×華為首的特大跨境詐騙犯罪集團,作案手法大致有以下步驟:
首先打電話給香港、澳門的公司,自稱是內地某公司職員,邀請港澳商人代理其公司的“高分子聚能膜”、“強力納能絲”等產品。如港澳商人同意,該集團成員隨后立即將該產品的總代理認可文件以及宣傳資料郵寄到港澳。
第二步,該集團安排人員假冒買家,向港澳商人支付數(shù)萬元訂金訂購該產品,等港澳商人聯(lián)系詐騙集團要求購買產品后,該集團便聲稱正好有貨在廣州,誘騙港澳事主到廣州購貨。
當不虞有詐的港澳商人應約支付數(shù)萬至幾十萬元的貨款以后,該集團所安排的“買家”及“賣家”便實時全部消失。事后事主會發(fā)現(xiàn),所購買的“貨物”祇是廉價的普通絲網。
案犯扮演買家賣家
今年七月初,警方項目組發(fā)現(xiàn),該詐騙團伙準備集體轉移犯罪窩點,預謀詐騙東南亞某些國家的商人,其成員已辦好護照。七月十三日,項目組獲悉該集團再次誘騙香港事主到廣州,準備在廣州天平架某酒店附近騙事主交易。
根據這一情況,項目組迅速調集近四十名辦案警員迅速出擊布控,很快在該酒店對面抓獲正與兩名港商“交易”的溫×維(男,五十四歲,廣東清遠人,扮成廣東“買家”)、謝×元(男,卅四歲,湖北天門人,扮演外省“賣家”)。
警方同時抓獲了匿藏在交易現(xiàn)場對面監(jiān)視的集團頭目張×(男,廿一歲)、蕭×華(男,卅四歲,均是湖北仙桃人)等四人,收繳了犯罪使用的交通工具、涉案貨物等物品,查獲疑犯收取的涉案訂金兩萬元人民幣,以及香港事主購貨用的十五萬港元現(xiàn)金(其后已退還香港事主)。
接著,警方項目組在疑犯張×等人租住的白云區(qū)太和鎮(zhèn)某賓館及某山莊等作案窩點,抓獲了王×波等五名疑犯,查獲了大量電話卡、宣傳資料、電話黃頁等犯罪證據。
經過連夜審查,警方項目組在湖北、清遠警方配合下,七月二十一日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的到港班機上,抓獲該集團策劃人陳×明(男,卅四歲,湖北仙桃人)。七月二十二日在清遠清新縣抓獲“廣東 買家”頭目陳×全(男,五十五歲,廣東清遠人)。
電話邀約需防范
目前,廣東警方仍在對此案作進一步審理。針對該集團的犯罪手法,警方就防范詐騙等經濟罪案發(fā)出了最新警示:
一、警方在偵辦案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犯罪集團主要針對中小型商戶,利用商戶在貿易過程中存在的財務工作制度不嚴密、習慣用現(xiàn)金交易及疏于防范等情況詐騙。
二、警方提醒粵港澳商戶,遇有類似陌生人以大型廠商代表身份電話邀約,以委托代理為名,推銷所謂高科技產品的情況要提高警惕,要通過正規(guī)途徑,核實其公司情況和產品的真實價値。
此外,對于首次打交道的對方公司業(yè)務員等人員,應先查看有效身份證件,并最好影印留底備查,必要時可留下對方的音像資料,以備日后若遇騙時供警方破案使用,一旦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應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