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4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內港一娛樂場日前發(fā)生炸彈驚魂,有人致電司警報案熱線,自稱在娛樂場洗手間放置炸彈。駐娛樂場司警及保安經詳細搜查后,沒有任何發(fā)現(xiàn),懷疑有人虛報案件。
司警經調查,22日在筷子基區(qū)查獲一名曾在當日被娛樂場保安員拒諸門外的不受歡迎男子,其承認因酒后被拒入娛樂場,酒氣怨氣交集,虛報事件報復。
涉虛報在內港一娛樂場洗手間放置炸彈的男子姓林,42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yè),觸犯《刑法典》294條以實施犯罪恐嚇,23日早移送檢察院偵訊。觸犯上述法律最高將判2年徒刑或240日罰金。據悉,林某曾于去年11月因在賭臺冒領他人派彩,被娛樂場發(fā)現(xiàn),已被列作不受歡迎人物。
一男子于本月20日晚上9時44分致電司警報案熱線,稱在內港一娛樂場洗手間放置炸彈,司警人員查問事件真?zhèn)螘r,其肯定所言真確后,便立即掛線。
司警有組織罪案調查處和博彩罪案調查處立即聯(lián)手跟進事件,駐娛樂場司警與保安員率先對娛樂場內廁所進行地毯式搜查,均沒有發(fā)現(xiàn),于是循懷疑有人虛報案件的方向調查。
司警向娛樂場員工錄取口供時,發(fā)現(xiàn)當日晚上7時許,有一名滿身酒氣的男子帶同兩名友人到娛樂場消遣,被保安員發(fā)現(xiàn)該男子有禁止進入該賭場的記錄,遂將其拒諸門外。
司警翻查娛樂場閉路電視記錄和娛樂場所提供的資料,懷疑該名男子與案有關,并通過虛報電話的來電顯示,得知該男子在白鴿巢區(qū)一電話亭撥打電話。司警掌握資料后,展開偵查,于22日上午11時20分在筷子基巴士總站截停相關男子。
林某承認于當日晚上與朋友用餐飲酒,幾分醉意下,帶同兩名內地友人欲進入內港一娛樂場消遣時,被保安員直指是娛樂場不受歡迎人物,將其拒諸門外。在返回白鴿巢住所途中,林某怨氣酒氣交集,遂虛報在該娛樂場放置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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