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1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援交少女被肢解案中死者王嘉梅眼大大樣子清純,中三輟學(xué)后便在網(wǎng)上自稱“Kimi”與人交往并參與援交活動,但因她很少不回家過夜,即使晚了回家也會通知胞姐,所以家人一直不知她原來是個援交少女。
據(jù)20歲胞姐王皓晴(前名王院平)的供辭透露,王嘉梅于2005年由內(nèi)地來港,與父母及她同住,姐妹同在大埔三育中學(xué)就讀,但2007年12月即王讀到中三時,因欲掙錢支持家庭而輟學(xué),遇害前兩人也一同上美容課程。
王皓晴表示,胞妹很少不回家過夜,過往只有兩次曾在男友家留宿,但自妹妹與男友分手后,便再沒有在外留宿,即使有時夜歸,也會事先致電通知她。王皓晴透露,她們兩人感情要好,經(jīng)常談天,但胞妹很多時會將不開心的事留在心里。
王皓晴雖知道胞妹會玩“MSN”跟人聊天,但認為她沒有跟網(wǎng)上的人交朋友,平日多是瀏覽美容網(wǎng)站,消遣也只喜歡到卡拉OK,不會到的士高。有一次王皓晴曾認真的問胞妹有沒有濫藥,當(dāng)時妹妹認真的表示沒有,所以她聲言肯定胞妹一定沒有濫藥的習(xí)慣。
王嘉梅生前曾自稱在模特兒公司任職,負責(zé)在街上找合適的女子當(dāng)模特兒,每月有2萬至3萬元收入,但王皓晴20日指出,其實不確定這是否事實。
到去年4月26日晚上約11時,兩姐妹還在家中聊天,后來分別回房休息,不料這便成為兩人的最后一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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