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0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港府《2007年收入條例草案》和《2007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今(20日)刊憲,以實施在新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布的稅收寬減建議,包括寬減06/07年度50%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將薪酬稅邊際稅階及稅率回復至02/03年的水平等,有關的條例草案會將于下月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薪俸稅邊際稅階擴至3.5萬
《2007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包括4項建議,包括將薪俸稅的邊際稅階由3萬元擴闊至3.5萬元,而最高的兩個邊際稅率則由現(xiàn)時的13%及19%,分別調低至12%及17%;將子女免稅額由現(xiàn)時每名4萬元提高至5萬元,并就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提供額外5萬元的子女免稅額;將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由4萬元增加至6萬元,及寬減06/07年度50%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1.5萬元。
有關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建議將令特區(qū)政府減少13億元的收入,會根據(jù)《2007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修訂《稅務條例》予以實施。該條例草案經(jīng)立法會制定后會由刊登憲報當日開始實施。
200萬以下樓印花稅百元
《2007年收入條例草案》則建議將葡萄酒的從價稅稅率由現(xiàn)時的80%調低至40%,以及把酒精濃度不多于30%的含酒精飲品(葡萄酒除外)的從價稅稅率,由現(xiàn)時的40%調低至20%,同時將價值100萬元至200萬元物業(yè)的買賣印花稅,由現(xiàn)時按物業(yè)價值0.75%的稅率征收,調低至定額100元,總額為6億元。
特區(qū)政府發(fā)言人解釋,有關建議已根據(jù)《2007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由今年2月28日開始生效,唯該命令僅給予這些建議4個月的暫時法律效力,故特區(qū)政府須向立法會提交載列相同建議的條例草案,待通過后成為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