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3日電 香港海關人員今日前往分別位于紅磡和土瓜灣的兩間商鋪,調查有關商鋪有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就中央電視臺上星期六播出的報道,香港海關人員突擊檢查紅磡售賣珠寶的店鋪,以了解有否售賣涉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的珠寶。
香港海關人員根據(jù)《商品說明(標記)(黃金及黃金合金)令》和《商品說明(標記)(白金)令》調查,以了解有否涉嫌違反該兩條法令活動。海關人員已將部分有吊墜的項鏈樣本帶走,送交特區(qū)政府化驗所進行測試以確定所含黃金和寶石成分。
他們向有關店鋪負責人重申《商品說明條例》的要求和店鋪應有的責任。
海關人員亦在土瓜灣的商鋪檢取了文件跟進調查,現(xiàn)正聯(lián)絡涉及手表位于瑞士的商標持有人,以確定有否刑事侵權活動。
香港海關發(fā)言人提醒業(yè)界,香港海關重視保障消費者權益,一向強力執(zhí)法打擊違法活動,以期把害群之馬繩之于法。
按照香港《商品說明(標記)(黃金及黃金合金)令》和《商品說明(標記)(白金)令》,在商業(yè)買賣過程中供應的黃金或白金制品,必須附有黃金或白金含量純度的標記。售出的黃金或白金制品必須附有發(fā)票或收據(jù)。根據(jù)《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售賣冒牌或有虛假達至關鍵程度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jiān)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