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臺州10月11日電 (李飛云 朱利明)出生于1990年的貴州籍女孩姚榮畢,沒出事前在當?shù)匾粋燒烤攤上打工,每日雖然煙熏火燎也充實。但這樣的日子在今年的5月底被打破,因為她認識了一個經(jīng)常光顧攤點的羅老二,這個羅老二帶她走上了騙婚的歧路。10月11日上午,涉嫌詐騙犯罪的姚榮畢在浙江天臺法院受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4個月。
5月底的一天,“羅老二”來到了姚榮畢的攤點,在飽餐了一頓燒烤后問姚愿不愿意騙點錢花,并說這錢很容易賺的。姚聽說這很容易并且有人教就跟去了。
5月25日,“指導(dǎo)老師”小艷來了。小艷教姚榮畢在取得對方信任后就可一走了之,沒有風險的。隨后,小艷說有一男子已來到車站,要姚見見,于是三人一起來到車站。此男子是來自浙江天臺的李某。該男子見到年輕的姚榮畢后,覺得中意,雙方初步達成了結(jié)婚的意向。
為了讓結(jié)婚的事情看來更真實,小艷來到當?shù)匾粦羧思遥筮@戶人家的老人充當姚的父母,并允諾給他們2000元錢。
在小艷的牽線下,李某、姚榮畢、羅老二一起來到這戶人家。起初,這兩個假父母要求李某拿出大筆錢作為聘金,但李某一時拿不出。于是在小艷的協(xié)調(diào)下,兩老人同意李某拿24260元就可帶走人。
為感謝羅老二這個媒人,李某又拿了3000元錢作為感謝費。期間,小艷告訴姚,事成她可分到7000元錢。隨后,李某和姚、小艷等人一起回到天臺。
在天臺,已和李某同居的姚榮畢心中想,如果按照小艷的安排,要住一個月才賺到7000元,那樣豈不是太吃虧。
5月30日早上,姚偷偷拿了李某的手機以方便和小艷聯(lián)系,接著要求李某帶她去洗澡,還要求每人一個單間,李某拗不過她就同意了。沒想到李某剛進浴室,姚就穿了衣服,悄悄溜走了。
發(fā)現(xiàn)“妻子”失蹤的李某找遍了大街小巷,于是他也找到了小艷,小艷聯(lián)系上了姚榮畢,兩人約定到溫州車站見面。在溫州車站,姚榮畢被李某及家人抓獲,交給了公安機關(guān)。(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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