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人許某換了一張手機卡使用后,經(jīng)常接到陌生電話或短信找某“書記”辦事。許某意識到手機卡的前主人可能是個領(lǐng)導干部,他決定不浪費這個“資源”。當求辦事的陳某發(fā)來短信時,許某以領(lǐng)導自居,發(fā)短信讓陳某匯出15萬元好處費。日前,永泰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捕了許某。
許某更換了一個手機卡,可是剛買來沒幾天他就煩了。因為每天都有不少陌生電話或者短信找某“書記”,其中不乏求辦事之人。許某轉(zhuǎn)念一想,“是不是這個手機卡的前任主人是個領(lǐng)導干部?”
許某沉迷于“六合彩”賭博多年,欠下許多賭債無力償還。今年6月初,許某又收到一條找某“書記”辦事的陌生短信,落款人是陳某。許某正為籌錢還債發(fā)愁,于是起了邪念。
許某以某“書記”自居,與陳某互發(fā)短信,并要求對方通過銀行匯給其5萬元好處費。陳某沒有回撥電話核實情況,馬上匯出5萬元到許某指定的銀行賬戶內(nèi)。嘗到甜頭的許某于6月7日用同樣的辦法,讓陳某匯給他10萬元。15萬元騙到手后,許某竟然還不罷休,幾天之后繼續(xù)發(fā)短信向陳某要錢。
此時,陳某起了疑心,回撥電話詢問情況。許某馬上掛斷電話,隨后發(fā)短信給陳某以“正在開會”等理由搪塞。后來,陳某通過其他途徑了解到,手機卡的主人并非自己要找的人,立即報警將許某抓獲。
(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郭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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