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未上過學的男子假冒島城某局局長,以能辦理公務員崗位為名騙取女受害人3萬余元。7月25日,嫌疑人常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李滄警方刑拘。
6月底,在夏莊路做房屋中介生意的韓女士認識了一名自稱是本市某局局長“張某某”的男子,該男子表示自己想在李村給父母買套房子。韓女士帶其看了幾處房子后,該男子又稱買房子的事要再商量一下,隨后兩人一直保持聯(lián)系。其間,該男子稱自己可以把韓女士辦到自己的單位做公務員,隨后該男子以調(diào)動工作需要錢處理關系為由,從韓女士處先后索要了37000余元,并且稱要與其交朋友,韓女士同意了。
一天,韓女士的妹妹在工作時間發(fā)現(xiàn)該男子正在李村逛街,遂產(chǎn)生懷疑。韓女士托人打聽,發(fā)現(xiàn)該局根本沒有叫“張某某”的局長。7月24日下午,趁該男子來到其家中,韓女士報了警,民警將其抓獲。
經(jīng)審查,招遠籍嫌疑人常某今年40歲,從未上過學,曾兩次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今年6月底,他從假證販子處辦了某局局長的工作證和工作胸牌,四處尋找作案目標,共騙得韓女士現(xiàn)金37000余元。(記者 王悅 通訊員 鄭權 趙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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