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義烏7月24日電(記者 董齊 通訊員 陳正明)日前,廣東陸豐19歲打工妹林貝欣未出省卻成為浙江義烏警方通緝犯事件引起多方關注。今天記者從義烏市公安局獲悉,目前該市警方已按照法律程序對林貝欣進行全面調查,一旦排除林貝欣的犯罪嫌疑,將第一時間解除對她的強制措施并妥善做好相關善后工作。
據了解,2008年9月11日,義烏警方破獲一起盜竊團伙,抓獲盜竊犯罪嫌疑人羅某、蔣某、陳某(均為女性)等人。警方在對犯罪嫌疑人羅某、蔣某、陳某等人的住宿情況進行調查時發(fā)現,她們以林貝欣(女,1990年10月22日出生,廣東省陸豐市人)的身份證在義烏登記入住。犯罪嫌疑人羅某、蔣某、陳某等人也均交代指認,林貝欣也參與了作案。2008年9月13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林貝欣因涉嫌盜竊被義烏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上網追逃。
2010年7月16日晚,廣東越秀警方抓獲林貝欣。但讓人意外的是林貝欣告知警方她并未出過廣東省,同時其工友也證實義烏盜竊案發(fā)生時林貝欣正在服裝店中打工,并沒有作案時間。廣東警方經過調查還得知三年前林貝欣身份證曾經被偷過。
7月17日,廣東警方將林貝欣被捕消息以及種種疑點通告給義烏警方。義烏警方接到情況通報后高度重視,立即派出辦案人員將林貝欣帶回并對案件情況進行全面核查。為慎重起見,義烏警方對林貝欣變更了強制措施,并對其生活住宿等進行了妥善安置。
記者得知,林貝欣在義烏接受調查期間,有關辦案人員與其家屬進行了溝通和聯系,表示一旦排除林貝欣的犯罪嫌疑,警方將在第一時間依法解除對她的強制措施,并妥善做好相關善后工作。林貝欣本人對義烏警方按法律程序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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