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3日電(記者劉萬永)備受關注的羅彩霞案將于8月13日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羅彩霞代理律師徐國強今天向記者證實,羅彩霞已經接到開庭通知。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東縣人。2004年,她作為邵東一中應屆畢業(yè)生參加高考,總成績514分,沒達到湖南省當年的二本錄取分數線,也沒收到任何高校錄取通知書。羅彩霞同班同學王佳俊當年高考成績?yōu)?35分,遠未達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錄取線。
2004年9月,時任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的王崢嶸(王佳俊之父)從女兒班主任張文迪處獲取了羅彩霞的高考信息,偽造了羅彩霞的戶口遷移證等證件。因湖南省2004年二本最低控制線分數為531分,部分院?山20分錄取,在王崢嶸的操作下,王佳俊冒用羅彩霞之名被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錄取。
2008年,王佳俊用羅彩霞的名字辦理了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羅彩霞復讀一年后,2005年被天津師范大學錄取。2009年3月,羅彩霞在申辦開通網上銀行業(yè)務時被拒,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意外浮現。
2009年5月5日,《中國青年報》以《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為題報道了此事。
2009年5月,羅彩霞以侵害姓名權、受教育權為由向天津市西青區(qū)人民法院起訴王佳俊、貴州師大等7個單位和個人。2009年5月15日,西青區(qū)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同年6月1日,羅彩霞將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追加為第8名被告。唐昆雄違反教育部規(guī)定代領了假羅彩霞的錄取通知書。
“羅彩霞事件”曝光后,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被判處執(zhí)行有期徒刑4年。
2010年3月29日,西青區(qū)人民法院兩名法官赴湖南省核實被告王崢嶸服刑地點及聯系開庭事宜。
羅彩霞代理律師徐國強今天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本案雖然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但仍由天津市西青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主要原因可能是王崢嶸在湖南服刑。按要求,7月14日,律師會向西青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證據,開庭前的其他準備工作也在進行中。
“羅彩霞事件”引起了一輪全國性學籍核查行動。2009年6月30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發(fā)出《關于核實普通高等學校重名重身份證號在校生學籍的通知》,并公布了同姓名同身份證號在校本?茖W生數據,要求各高校認真核查疑似冒名頂替的在校生。有消息稱,此次查出的同名同身份證號的在校生超過萬人。6月16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向教育部新聞辦提出采訪請求,至今沒有得到答復。
西青區(qū)人民法院此前曾向媒體表示,法院會依法及時公正審理羅彩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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