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擬大幅度提高二手房(不含別墅,下同。)交易最低計稅價格,此舉將進一步為房地產(chǎn)市場降溫。
前日,青島市《關于實施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開始對外公示。新的計稅標準將于明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公示中說,調整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是為了加強二手房交易環(huán)節(jié)的稅收征管,控制納稅人低報計稅價格,防止偷逃國家稅收,堵塞征管漏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chǎn)稅收宏觀調控政策。
按照這份《通知》,青島市對于二手房交易涉及稅收的計稅價格,征收機關應以房屋交易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依據(jù),但對于成交價格低于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均以此最低計稅價格作為核定征收稅款的基數(shù)。
此措施意味著房產(chǎn)交易中通過壓低評估價格少交稅費,或者利用“陰陽合同”逃稅的行為將得到遏制。
同時,這份《通知》還規(guī)定,對于贈與類、遺贈類房產(chǎn)過戶,如納稅人申報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均按本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征收契稅。
引人注目的是新的最低計稅價格與此前標準有了很大提高。最低的一類提高了3倍多,而最高的一類提高了近2倍。
此前,青島市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標準分為七類,最高的一類區(qū)每平方米為4160元,最低的七類區(qū)每平方米為950元。按照新的標準,該市最低計稅價格標準仍為七類,但最高的一類區(qū)提高到每平方米7505元,最低的七類區(qū)提高到每平方米3013元。
最低計稅價格的提高將增加交易成本,減少房屋的頻繁交易。比如,一類地區(qū)的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二手房轉讓,僅在營業(yè)稅方面,如果按照此前最低計稅價格每平方米4160元計算,需要交納營業(yè)稅2.288萬元,而按照新的最低計稅標準計算,需要交納營業(yè)稅4.128萬元。新標準比舊標準要多交1.84萬元。如果加上所得稅和契稅,則需要多交的稅會更多。
按照青島市的規(guī)定,該市個人轉讓其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必須全額征收營業(yè)稅,稅率為5.5%。個人轉讓其購買超過2年(含2年)且符合該市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免征營業(yè)稅。所得稅率為增值部分的20%,契稅稅率為交易額的1.5%。(李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