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5日電 針對有北京媒體今天報道稱“北京擬調整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北京市建委當日澄清說,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對北京市經濟適用房建設、分配等政策問題進行系統(tǒng)研究,目前,并未形成有關決定。
有媒體今日報道稱,北京市“擬將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年收入上限下調為4萬元,家庭住房標準也相應地下調為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而目前已經通過審核的持表待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人群,家庭年收入在4萬到6萬元的將被分流出來,作為中等收入家庭改買限價商品房!
北京市建委說,“事實是,對經濟適用房有關政策調整問題,北京市建委領導和有關部門從未接受過任何媒體的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