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位置: 首頁 → 新聞中心 → 房產(chǎn)新聞 |
住宅樓旁邊新建三棟高樓,業(yè)主認為采光受到影響將開發(fā)商告上法院。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一審認定建樓程序合法,但判決開發(fā)商補償業(yè)主1.5萬元。
邵先生是朝陽區(qū)核桃園北里小區(qū)的一名業(yè)主。他起訴稱,2007年9月,北京市雙建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建公司)在小區(qū)旁邊新建三棟樓,導致自己的房屋日照時間減少,通風狀況變差,家人身體不適。多次溝通未果,邵先生將雙建公司告上法庭,稱三棟新樓的出現(xiàn),影響了自家的采光通風,還直接導致房屋貶值,因此索賠貶值損失費等13萬元。
雙建公司不同意索賠。被告的代理人稱,雙建花園是建設(shè)部門審批的項目。樓建成后,邵先生的房屋冬至那天日照時間能達到一小時以上,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不影響采光。而且雙建花園的建成,促進了周邊房產(chǎn)的升值,所以不認可邵先生的房屋貶值。
法庭審理后認定,雙建公司經(jīng)有關(guān)部門審批建設(shè)雙建花園,不存在違法之處。根據(jù)日照分析測算報告,雙建花園的建設(shè)雖然對邵先生的房屋采光構(gòu)成一定影響,但符合相關(guān)標準。但涉案的樓房的確導致邵先生的住房日照時間減少,影響了居住舒適度;谙噜応P(guān)系的公平合理原則,法庭判決雙建公司向邵先生支付補償款1.5萬元。(記者劉杰)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