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花旗銀行(中國)副行長石安楠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明確表示,花旗對于第二套房的認定以個人為單位。同時,若借款人第一套房屋貸款已還清,再向花旗貸款買房,仍然算是首套。
石安楠說,作為本地注冊的外資法人銀行,對于客戶第二套房貸款,花旗將嚴格按照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至少40%以上的首付款,貸款利率將是同期基準利率的1.1倍;對于購買第三套房的貸款,花旗則會要求其至少45%的首付,貸款利率也會提高到基準利率的1.15倍;若有客戶為購買第四套以上的房子貸款,那么花旗原則上會拒絕為其辦理房貸業(yè)務。
花旗銀行(中國)相關人士還表示,“現金流”也會被花旗用來判斷貸款人的還款能力,若貸款人每月房貸還款資金占每月收入的比例超過50%,其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也會相應提高。
石安楠稱,目前來看,還難以判斷房貸新政策對花旗房貸業(yè)務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花旗銀行此前曾推出過房貸“轉加按”的業(yè)務。通過該項業(yè)務,貸款人可以釋放按揭房產的潛含融資功能,獲取更多的資金供自由支配。不過,近日出臺的新房貸政策已經明確銀行不得發(fā)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
對此,石安楠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花旗已經停止了“轉加按”業(yè)務。
花旗銀行(中國)相關人士還表示,自開展房貸業(yè)務以來,花旗銀行的該項業(yè)務發(fā)展得較為順利,目前已有數十位房貸專員從事內地的房貸業(yè)務。
渣打、東亞銀行等外資銀行昨日也就相關問題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盡管各自的細則還沒有完全敲定,但在第二套房認定上,這些外資銀行均不約而同地選擇了以個人為單位來認定。(韓圣海 繆曉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