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今天通過并對外正式公布《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兑庖姟诽岢,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物業(yè)稅。(5月25日《北京晚報》)
國內一些大中城市房價高得離譜,老百姓買房負擔沉重,一些人甚至淪為“房奴”,這種現(xiàn)象已成為社會各界反映非常強烈的一個問題。人們普遍認為,炒房者的投機行為是導致房價“虛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所謂炒房者,一種是投資者購買多處房產,期望在高房價時“出手”獲得最大利益;另一種是開發(fā)商囤積居奇,牟取“不道德”利潤。
如今,房地產“暴利性”的行業(yè)本質已經引起越來越多的人投資,投機性的買房需求不斷增加,開發(fā)商不斷存放房源,以期獲得更高的利潤,房地產行業(yè)“泡沫”越積越大。在這種情況下,穩(wěn)定房價、限制房產投機就成為國家推出物業(yè)稅的重要原因。
物業(yè)稅,通常被稱之“不動產稅”或“地產稅”,是抑制房地產價格增長過快的一種有力的稅收杠桿工具。它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其市值波動而定。
從經濟理論來講,實施物業(yè)稅可以提高投機者炒房的成本,降低其收益預期,從而減少投機需求,通過市場供求關系達到降低房價的目的。在征收物業(yè)稅情況下,炒房成本極高,風險極大。房地產商或許會通過提高房價來轉嫁稅負,但是從長遠來看,持有房產的成本加大,必然會抑制投機性的炒房行為,減少了需求,勢必降低房價,讓房價回歸正常價值。
一些網民聞“稅”就色變、就反對,擔心開征物業(yè)稅會加重購房負擔。筆者以為,這部分消費者大可以放心。國家開征物業(yè)稅并不會對所有的房屋進行征稅,而是會選擇標準高、面積大的豪華住房、擁有多處房產的個人或企業(yè)、企業(yè)經營性的房產作為征稅對象。并且會出于對居民居住權和維護社會公平的考慮,國家不會對購房者的第一套房征收物業(yè)稅。但是,對于那些以投資為目的的購房者而言,征收物業(yè)稅后,投機買房的稅收風險加大,還是謹慎介入為好。
有句話說的好,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同樣,誰占有的資源越多,誰就應該付費越多;而且過分占有就必須付出懲罰性的代價,這顯然是社會公理。開征物業(yè)稅可以讓房屋回歸到居住、保障基本消費的基本功能;并且,從對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征稅過渡到對持有環(huán)節(jié)征稅,也是稅收管理體制的一大進步。
當然,僅僅依靠物業(yè)稅不能完全遏制投機炒房,F(xiàn)在房市中的投機行為相當普遍,這就需要通過深化財稅政策改革來調整利益分配格局,從法律上消除房地產市場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打擊虛假交易(假按揭等)、哄抬房價、囤房囤地的行為。同時向社會公開商品房成本,讓“達摩克利斯之劍”永遠懸在那些炒房者的頭上!
相信隨著物業(yè)稅的出臺和大量保障性住房即將投入市場,“居者有其屋”不再是夢想。聽,那些炒房者的“喪鐘”已經響起……(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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