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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相關部門獲悉,“結果公開”“嚴管拆遷單位”和“規(guī)范拆遷操作人員”三項配套措施正式頒發(fā)。這意味著,上海房屋拆遷操作將更加公開、透明、規(guī)范。
此前,相關部門為規(guī)范申城房屋拆遷,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此次,是將這些措施用規(guī)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確。
操作過程也要公開
去年5月,市房管局在全市開展了“創(chuàng)建規(guī)范拆遷示范點”的活動,要求創(chuàng)建基地全部實行拆遷補償安置結果公開。此次,市房管局與市監(jiān)察局聯(lián)合發(fā)文,文件出臺后新啟動的動遷基地,必須全部實行“結果公開”。
在《關于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結果公開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所謂“結果公開”,是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最終的補償安置結果,以及組成補償安置結果的各相關要素和操作過程的公開。
●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結果 是指貨幣補償款總額、安置房源(套數(shù)、地址、面積、價格),以及其他補償費用
● 相關要素 是指被拆除房屋權證情況、建筑面積、評估價格、居住困難的認定以及根據(jù)拆遷方案對補償安置結果有影響的要素
● 操作過程 是指被拆除房屋權屬調(diào)查、在冊人口調(diào)查、建筑面積認定、居住困難認定、拆遷評估、簽約、裁決等環(huán)節(jié)
簽約一戶公開一戶
在《意見》中,要求在拆遷基地設立結果公開專欄,還可建立結果公開查詢系統(tǒng),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結果在查詢系統(tǒng)中公開。做到簽約一戶,公開一戶。
《意見》還規(guī)定建立公信評議制度,對拆遷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并要求做到公開結果與審計結果相一致;不斷完善信訪接待制,對經(jīng)過法院終審判決、信訪答復復查、復核的案件,提請市有關職能部門實施信訪終結制;并將拆遷人、房屋拆遷單位、拆遷工作人員等信息進行網(wǎng)上公開,接受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和社會輿論監(jiān)督。
此外,對在拆遷過程中不按要求公開,違反國家法律,以及違規(guī)違紀行為,《意見》明確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建立單位退出機制
新修訂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實施辦法》,設置了懲處標準和退出機制。對反映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計分考核,視不同情況分別予以3分或6分的處理;對年檢不合格、年度違規(guī)、違紀計分累計滿12分或當年內(nèi)無拆遷項目的房屋拆遷單位,不再換發(fā)資格證書。《辦法》還調(diào)整了拆遷單位的準入門檻,將房屋拆遷單位的注冊資金、單位持有上崗證在編人員數(shù)、有職稱人員及基地經(jīng)理數(shù)等標準作了相應提高。對房屋拆遷單位的內(nèi)部管理、工作制度、操作行為,都作出了具體的規(guī)范要求。
提高拆遷人員素質
此次新制定的《上海市房屋拆遷工作人員管理試行辦法》,提高了房屋拆遷工作人員的準入標準。要求新進工作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拆遷項目經(jīng)理還應具有在拆遷上崗人員崗位二年以上的工作經(jīng)歷。此外,《辦法》還重點加強對房屋拆遷工作人員的行為管理,并建立了懲處標準和退出機制。對拆遷工作人員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計分考核制度,年度違規(guī)、違紀記分滿12分的,將被停止從事拆遷工作。記者 晏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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