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之后,深圳房地產調控政策“十三條”日前對外正式公布,但出臺后立即遭到社會各界抨擊。在外界深感細則太“保守”的同時,業(yè)界也因力度低于預期而不看好。有市場分析人士表示,“深十三條”并非像傳言中所說的那么嚴厲,并未出臺公眾預期的“限購令”。這只不過是新瓶裝老酒而已,調控力度較溫和沒什么創(chuàng)新。
同時,此前該文件草案中提出的“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總套數限為一套”等規(guī)定,在《通知》中均被刪除,由此也引來一片質疑聲。
翻版“新國十條”引來質疑
據了解,這份名為《關于印發(fā)深圳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的文件,主要是從增加供應、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和完善長期住房公共政策等方面落實國務院的樓市調控要求。
《通知》中包含了十三條內容,調控細則多是執(zhí)行“新國十條”。
在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委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通知》起草人之一的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鋒解釋稱,這是結合深圳實際情況做出的決定。他表示,國家政策在深圳已經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深圳樓市成交已經開始出現大幅度的調整,新房成交由新政前的每日160套連續(xù)跌落到了第三周的日均40套。因此,沒有必要再出臺更嚴厲的措施。
《通知》提出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業(yè)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fā)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fā)放購買住房貸款。
王峰強調,深圳土地資源十分有限,住房供求關系長期緊張是深圳房價過快上漲的根本原因,此次調控更加強調了增加住房有效供應!锻ㄖ诽岢鲈诼鋵嵱玫毓⿷媱澔A上增加居住用地供應。
深圳世聯地產研究總監(jiān)王海斌表示,之所以深圳版的“國十條”比北京的緩和一些,主要是因為此輪調控的導火索主要是北京和海南,而不像上一次,深圳成了調控的導火索。
而對于“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zhí)行。”深圳中原地產董事總經理李耀智表示,此前對于港澳臺等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一直有限購一套的規(guī)定,但在2009年因為政府“救市”,對這一規(guī)定有所放松。而此次重提“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zhí)行”,就意味著重新對澳港臺等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進行限制。不過,李耀智認為,港澳臺居民一直不是深圳購房的主力,一般只占到市場份額的5%左右。真正具有殺傷力的是“外地人納稅不滿一年停止發(fā)放住房貸款”這一條款。他表示,深圳是一個移民城市,不少小企業(yè)主在深圳做生意買房,但卻無本地納稅記錄,他們將成為受影響最大的群體,預計這一群人將占到總購房者的三四成左右。
1萬套公共住房向社會分配
按照《通知》要求,在2010年啟動安居商品房建設,對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項目進行年度統(tǒng)籌,總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總建筑面積30%的安居型商品房。同時,深圳年內將完成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萬套,分配供應1萬套建設目標。據悉,上述深圳房屋供應量遠遠超過往年,投放市場之后將會帶來供求關系的不小變化。
王鋒說,完善公共住房制度是此次《意見》的重要亮點。細則規(guī)定,深圳今年將會建設5萬套包含人才安居房在內的公共住房,其中人才安居房建設總量不低于今年住房總建筑面積的三成,并且會拿出1萬套公共住房向社會分配,這比深圳自2007年以來分配的保障房總和還多。而根據此前深圳公布的住房保障年度計劃,2010年度可向社會分配保障性住房0.51萬套,此次幾乎將分配套數翻了一番。
但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此次叫停了保障性住房的上市交易。按照《通知》要求,自發(fā)布之日起,通過配售方式新取得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的家庭(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個人,再行購置商品住房或將保障性住房擅自轉讓的,政府直接回購該保障性住房,并重新分配給其他符合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條件的家庭或個人。
王峰表示,深圳此前關于部分保障性住房上市流通的規(guī)定將廢止,包括經濟適用房和安居房等在內的保障性住房今后一律停止上市交易,此舉意在實現保障性住房資源的可持續(xù)循環(huán)。
申請房貸需到銀行面試
記者還從深圳銀監(jiān)局獲悉,今后深圳人申請房貸要接受銀行面試。據悉,深圳中資銀行今后在個人住房貸款方面將堅持動態(tài)管理首付款成數,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和銀監(jiān)會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最低成數的要求和規(guī)定;堅持利率按照風險定價,通過上浮利率覆蓋風險;堅持對貸款申請人進行面測、面試和居訪。
據悉,一季度深圳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各類貸款余額為15876億元,比年初增加1093億元,其中短期貸款增加301億元,中長期貸款增加832億元,票據貼現減少67億元。整體而言,深圳銀行業(yè)貸款規(guī)模和節(jié)奏都得到了較好控制。在房地產貸款方面,一季度末深圳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房地產開發(fā)貸款余額1258億元,比年初增加145億元,不良率0.91%,比年初下降0.25個百分點;個人住房貸款余額3670億元,不良率0.43%,比年初下降0.08個百分點。
深圳銀監(jiān)局表示,控制房地產開發(fā)貸款主要抓四點:一是開發(fā)商的資質和信用,各行要建立和完善“名單式管理”的做法,
將資質和信用好的房地產開發(fā)商納入名單管理,各分支機構只與名單上的開發(fā)商合作;二是抵押品,房地產開發(fā)貸款一定要用在建工程而不是土地作抵押;三是貸款成數,房地產開發(fā)貸款一律不得超過五成;四是現金流封閉管理,開發(fā)商出售樓盤后的資金首先要用于歸還貸款。
結合深圳房地產市場特點,銀監(jiān)局要求各行認真領會近期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各項政策意圖,抓緊時間制定相關配套細則,堅決遏制各類投機性購房,停止與各類有污點或資質不高的開發(fā)商合作;堅守房地產相關貸款業(yè)務開展的合規(guī)底線,堅決制止各種打擦邊球、與客戶合謀規(guī)避監(jiān)管等行為;做好房地產相關貸款的壓力測試工作,至少確保每個季度測試一次;嚴禁土地儲備貸款被挪作項目資本金、納稅、進入股市或樓市等,嚴禁對房地產開發(fā)貸款進行重組和展期,防止假按揭和中介返點等違規(guī)操作,對此銀監(jiān)局將開展專項檢查,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將依法嚴格處理;防范經營性物業(yè)抵押貸款的市場風險,不得變通開展此類業(yè)務,應合理審慎介入這一市場,加強對城建項目貸款的管理,保證信貸資金的安全。(本報記者 胡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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