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日前發(fā)布修訂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首次規(guī)定今后商品房銷售以套內面積計價。商品房到底以建筑面積還是以套內面積計價關系到廣大購房者的利益,不少讀者也很關心廣東在這方面是否能夠跟進。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實際上廣東在購房合同中已經按照套內面積計價。
按照北京建委公布的新辦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房的預售,或完成初始登記的現(xiàn)房銷售應當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獨棟別墅、整棟樓房和車位、車庫的預售、現(xiàn)房銷售則既可以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或者直接按套計算。
北京此舉立刻引起強烈反響,不少讀者也紛紛表示希望廣東能夠跟進。記者昨日咨詢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獲悉,實際上我省已經在以套內面積計價。該負責人介紹,細心的購房者應該會發(fā)現(xiàn),在購房合同中的房價就是以套內面積計價的。不過,目前全省除了肇慶以外,其他城市房價的統(tǒng)計以及開發(fā)商的報價仍是以建筑面積計算的。這也給多數(shù)購房者留下了以建筑面積計價的印象。
有業(yè)內人士分析,就房價來說,以套內面積還是以建筑面積計價區(qū)別并不大!坝媒ㄖ娣e計價,那房價就會顯得比較低;如果改為以套內面積計價,房子的總價也是不會變的”。上述省建設廳負責人也表示,我省實行以套內面積計價后,開發(fā)商在賣房時往往先按建筑面積報一個均價,但具體到某一套房時,則采取報總價的方式,直接規(guī)避了建筑面積還是套內面積的概念。
某開發(fā)商計算,現(xiàn)在商品房套內面積約占建筑面積的七至八成,有的電梯公寓實用率更低,按套內面積計價,在總房價不變的情況下會抬升房價20%以上,在統(tǒng)計數(shù)據上會顯得房價飛漲。
不過有專家認為,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更大的意義在于,能避開有爭議的公攤面積,購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單價和真實面積。據了解,由于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數(shù)據一般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委托測繪機構測量提供,購房者不是專業(yè)人士,無法親自查實其中是否有“水分”,購房人易產生“花大錢買小房”的感覺,心中的疑惑揮之不去,這就給交易糾紛和投訴留下隱患。與此相反,套內建筑面積明確、直觀、實在,一目了然,購房人可自行測量和核實。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表示,以套內面積計價主要還是防范開發(fā)商在公攤面積上有“貓膩”,還需有效的懲罰約束措施,同時增加房屋買賣交易的透明度。據了解,鄭州市已通過房地產網公布房產建筑面積信息、房屋分攤面積情況,還公布測繪隊即將測繪的樓盤項目名稱、小區(qū)樓號和測繪日期,讓購房者明明白白“消費”。(記者/盧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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