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和中國建設報社在江蘇省淮安市聯合舉行的全國“住房保障及市場調控高峰論壇”上,淮安市介紹了一種保障房建設的新模式——購房家庭與政府資助形成的“共有產權房”。
據了解,為解決低收入家庭購房困難,2007年8月,淮安市首創(chuàng)了與市場接軌的共有產權經濟適用房模式。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
“共有產權房”用地由劃撥改為出讓,將土地出讓收益和政府給予經濟適用住房的優(yōu)惠政策,作為政府出資,形成政府產權。然后,按照兩種方式實現產權“共有”:當個人與政府的產權比例為7∶3時,個人支付的價格相當于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對仍無力購買的低收入家庭,可按5∶5的產權比例,個人支付的價格則相當于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70%。
“共有產權房”的購買人隨著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請購買政府所擁有的部分產權。按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內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原供應價格結算;5年后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屆時市場評估價格結算。
房屋出售時與此類似,出售所得按購房家庭與政府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當購買者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規(guī)定標準,政府也無需強制其搬出,而是對政府產權部分收取市場租金。
這種共有產權房,通過政府資助接軌普通商品住房市場,來緩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房保障的廣覆蓋,有效化解了傳統(tǒng)劃撥土地經濟適用房與市場不接軌、“有限產權”界定難等種種弊端。同時,這種模式還有助于保障性住房與商品房市場的“無縫銜接”。
據淮安市房管局局長邵明介紹,“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進行試點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該市東風花園、新新家園、洪福小區(qū)等“共有產權房”小區(qū)解決了千余戶家庭的住房困難,受到了中低收入群眾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歡迎。
據了解,目前姜堰、如皋、蘇州等城市已陸續(xù)進行了共有產權經濟適用房的試點。(付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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