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房價的不斷攀升,部分中介便開始聯(lián)手部分經濟適用房的房主利用“黑白合同”瞞天過海。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近來就受理了大量涉及“黑白合同”的房產糾紛案,該院建議主管部門加大對中介公司的監(jiān)管力度。
據(jù)了解,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購買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出售住房。
部分不符合出售條件的房主,便通過中介公司采取“黑白合同”的方式規(guī)避政策。給政府部門登記時使用原價轉讓的“白”合同,而私下則簽訂一紙“黑”合同,通過約定裝修補償款等,確保賣方賺取差價。
昌平法院認為,該類合同實質上是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在買賣雙方有一方反悔時,中介公司一般都會成為共同被告。昌平法院建議建委、稅務等相關部門,加強對經濟適用房買賣行為及中介公司的監(jiān)管力度,在合同備案、審查及收取稅費方面嚴格審查,杜絕“黑白合同”現(xiàn)象的產生。(記者李松 黃潔 實習生徐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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