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僅45平方米,甚至連管道煤氣都沒有,就因為容積率低,辦房產證時就要按‘豪宅’標準交稅!弊蛉,家住閣調小區(qū)的羅女士向本報114長江傾聽熱線反映,“這樣的標準合理嗎?”
閣調小區(qū)位于東湖高新科技園關山二路。羅女士家是一套建筑面積45平方米、使用面積37平方米一室一廳住房。記者在小區(qū)看到,整個小區(qū)都是6層樓房屋,小區(qū)每棟樓前后都有約5米寬的綠化帶。在羅女士家,記者沒有看到管道煤氣設施,據羅女士說,整個小區(qū)都沒有通管道氣。
羅女士介紹,她是2005年10月買的這套房,總價是12.5萬元,每平米單價只有2770元。最近她到東湖高新開發(fā)區(qū)房產部門辦理住房證時,被告知她的房子要按非普通住房(俗稱“豪宅”)4%征收契稅,而普通住宅為2%。
羅女士了解到,2004年《關于武漢市高檔商品住房界定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凡別墅類 (含聯體 )商品住房,以及住房單套建筑面積售價超過 5500元/平方米或銷售總價超過 70萬元的商品住房,為高檔商品住房。羅女士不明白,按這個規(guī)定,“我那一條都夠不上,甚至連基本的生活設施都不全,怎么就被認定為‘豪宅’?”
記者來到東湖高新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房產交易中心咨詢處,工作人員稱,除了單價、總價或別墅住宅外,還有一條就是容積率低于1.5。以上只要有一條達到,就視為非普通住房,而閣調小區(qū)的容積率為1.3。
對此,羅女士質疑:“照這樣,武漢市該有多少豪宅。
記者就此咨詢了市房管局法規(guī)監(jiān)督處有關人員,據其介紹,容積率低于1.5視為非普通住宅這一條標準,是從2008年11月1日才開始實行。羅女士在此前簽訂的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時仍應該視為普通住宅。
容積率 指小區(qū)總建筑面積與總用地面積的比值,這個比值越小,意味著小區(qū)容納的建筑總量越少,居住質量就會越高。(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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