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17日下發(fā)了《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通知提到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專家認為,這一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產暴利,有利于住房供給結構調整。
土地增值稅是針對房地產項目的超額利潤而設計的,意在合理調節(jié)土地增值收益,規(guī)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土地增值稅是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為征稅對象,以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jù),并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征收,稅率最高可達60%。目前,我國征收土地增值稅主要采取預征和清算相結合的方式。
然而由于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較低,很多房企在達到清算標準后又以各種方式推遲清算,土地增值稅一直沒能充分發(fā)揮調節(jié)土地增值收益的作用,而國務院此次再提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目的就在于發(fā)揮這一稅種的調控作用。
“嚴格執(zhí)行土地增值稅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產企業(yè)的暴利!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認為,土地增值稅從嚴清算會顯著加大企業(yè)的稅收成本,降低房企利潤水平,進而降低房企的拿地熱情。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與之觀點不謀而合。他認為,通過提高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和及時清算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收窄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利潤空間。
在調整住房供給結構方面,土地增值稅也可以起到一定作用。據(jù)趙曉介紹,針對不同的商品房類型,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稅率和實際清算稅率是不一樣的。如果嚴格征收土地增值稅,那么無疑會加大非普通住宅的成本,轉而保證普通住房的有效供給。
需要指出的是,包括趙曉在內的眾多專家均認為,嚴格征收土地增值稅對控制房價上漲不一定有效,要控制房價過快上漲還應從根本上解決供需矛盾問題。對于土地增值稅可能被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的擔憂,趙曉認為,土地增值稅是在房地產項目已經銷售完畢或者至少銷售85%以上后才進行清算的,因此這一稅種跟房地產開發(fā)環(huán)節(jié)的營業(yè)稅等流轉稅不一樣,想100%轉嫁給消費者的可能性不大。 記者 張牡霞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