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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咸陽市以每平方米2800元價格賣給公務員2600多套房子,而目前此地段房價在3100元左右,市民認為這是照顧公務員的“專供”房,而政府解釋是為解決公務員住房而統(tǒng)一購買的“團購”房。
竊書不算偷專供叫團購
不斷有官員哭窮說“連我們××級都買不起房”!啊痢良墶倍假I不起,沒有級別的平民百姓就更買不起了,官員哭窮其實也是體恤百姓,我們應該領(lǐng)情的。然而“買不起房”的官員們卻一定是住在寬敞體面的房子里,這應該是不爭的事實——“買不起”與“住不起”并不是一個概念。
住房難絕不是某一個群體的困難,相對于薪酬待遇偏高、收入穩(wěn)定的公務員群體來說,占大多數(shù)的低收入市民更困難,某些公務員憑什么就能“先天下之住而住”呢?
“專供”也好,“團購”也罷,一些政府部門借用公共權(quán)力之便,以優(yōu)惠政策、資源傾斜,以開發(fā)商或“聯(lián)合開發(fā)”的名義建設公務員福利房的事,在各地早已是屢見不鮮。
咸陽市政府的“團購”,也是“參照其他地市的做法”。相互“參照”下,公務員的“住房難”迎刃而解了;而公務員住房的低成本,無疑是以犧牲公眾利益為代價的。同時,不管官員們對開發(fā)商的“報之以桃”也好,還是“飽漢不知餓漢饑”語境下對保障房建設的不積極也好,無形中都成為加劇普通百姓住房難的因素。房價不斷攀升,一些地方官員不但不急,還樂見其漲,一方面是高房價中捆綁著的共同利益,一方面是官員們早已“先天下之住而住”了,急者何來呢?
政府工作人員“先天下之住而住”,明顯是借公共權(quán)力自己給自己謀福利,本質(zhì)上則是權(quán)力腐敗的一種。任其無度發(fā)展下去的結(jié)果,必然是社會矛盾的進一步積累與加深,不可不察。
摘編自《廣州日報》12月21日文/馬滌明
普通人能否平等享福利
在“福利分房”制度已經(jīng)廢除后,大多數(shù)人確實已不再享有住房福利,而公務員的住房福利仍然是政府考慮的重要問題。理由當然總是有的,很多公務員收入不高,難以買房,所以要解決問題。但政府并非公務員的政府,大量公民的收入同樣是不高的,同樣是買不起房的,他們的住房困難又是否被特別關(guān)注呢?今天,公務員的收入難道低于社會平均收入水平?而住房問題上,為公務員開設后門,從普通市民里面抽取出去,普通市民的購房困難將難以得到政府體恤,這就是為什么一面是房價已經(jīng)很高,而很多地方的政府仍然覺得沒有一個更高的房價,不僅稅收要受到影響,而且對“城市發(fā)展的形象不利”,從而征收土地、炒賣地皮,熱情不可遏制。
政府團購公務員住房,使政府成了公務員的政府,它屬于公務員、為著公務員。開發(fā)商因為團購而建立與政府的特殊關(guān)系!案@俊钡暮锰,普通人事實上無法享受,他們的購房困難也很難得到某些官員的切身體察。
政府為公務員謀福利,已經(jīng)能夠公開坦言。我承認這是特色,但難道它是正確的嗎?
摘編自《南方都市報》12月21日文/劉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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