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稅的說法并不準確,將來開征可能叫房地產稅。”在市地稅局22日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深圳地稅局新聞發(fā)言人章家壽透露,目前,深圳對開征房地產稅正在積極醞釀準備之中,就目前來說,何時開征并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房地產稅按房產市價征收
深圳地稅局新聞發(fā)言人章家壽表示,物業(yè)稅的提法并不準確,應該改叫‘房地產稅’,將來新征的“房地產稅”可能是將現(xiàn)在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改革,合二為一!
章家壽表示,房地產稅并不是個新稅種,只是計稅依據(jù)起了變化。目前實行的房產稅是按照房產原價值進行長期的、固定的征收,比如一套二十多年前在深圳價值100萬的房子,按征收房產稅的方式,則每年增稅的稅率為一次性扣除30%后的70萬再乘1.2%,但這套房子在今天可能已經升值到2000萬,再沿用過去的計稅方式就顯得有失公平,而以后新開征的房地產稅則是按照房地產評估價即市價為基礎征收,這樣做更合理,同時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對房地產的評估不一定每年都做,也可能三年至五年評估一次。
房地產稅率還需要測算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考慮開征房地產稅,深圳也是被要求考慮的地區(qū)之一!闭录覊弁嘎叮钲趯Υ耸逻在積極醞釀準備之中。
開征房地產稅涉及面廣,比較復雜,有很多難題待解決。比如怎樣對房產進行評估,由誰來評估等等。
章家壽表示,兩稅合并成房地產稅后,其稅率如何制定也需要測算,要將現(xiàn)行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綜合起來考慮。
□專家觀點
對房地產影響較大
深圳綜合開發(fā)研究院戰(zhàn)略研究中心主任馮蘇寶教授認為,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建立以財產稅為核心的地方稅制體系,實際上房地產稅也是屬于財產稅范疇,對納稅人占有的財產有進一步的調節(jié)作用。
深圳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認為,房地產稅的開征將對房地產市場影響很大,占有房產者每年要交一定額度的“物業(yè)稅”,這使得部分長期捂盤惜售、炒房的投資者顆粒無收,致使房價向正;内厔莅l(fā)展,以自住為主要需求的房地產市場將不至于被過分爆炒。他認為“物業(yè)稅”開征的初定稅率可能為1%,即房產持有人每年根據(jù)評估價值的1%繳納稅。 (記者 易少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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