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針對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1.5%”的數據,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做出分析,提出2009年70個城市房價累計漲幅為24%。
昨天下午,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拿出厚厚一摞資料進行了詳細解讀!拔覀兩蟼月發(fā)布的2009年12月份行業(yè)月評顯示,截至11月底,全國商品房交易平均價4695元,平均每平米上漲813元!甭櫭飞忉屨f,“我們沒有自己的調查隊伍,基本上數據都來源于國家統(tǒng)計局的統(tǒng)計報告,通過計算得出全年房價漲幅24%的結果。”
聶梅生表示,實際上,1.5%和24%并不矛盾,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所使用的基礎數據都是國家統(tǒng)計局的統(tǒng)計數據,僅是采用兩種不同的表述方法計算的房價平均漲幅。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是一種房價指數性質的數字,房價同比漲幅的年內統(tǒng)計值由于2009年前5個月同比漲幅為負值,用統(tǒng)計模式計算全年后就出來了1.5%的數字。
可能普通公眾對于“房價平均增長24%”更容易接受和理解一些。聶梅生告訴記者,漲幅24%反映的是2009全年房地產平均銷售額與銷售面積的比(即平均房價),對比于2008年全年房地產銷售額與銷售面積比的增幅,而非純統(tǒng)計學意義上的“同質比”。這是一個簡單的平均值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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