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浦東多個樓盤出現了集中團購的現象,有些樓盤甚至開盤當天推出的全部房源就售完。據了解,根據上周出臺的“國三條”中“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的要求,以及浦東新區(qū)人才公寓的規(guī)劃,相當一部分的收購將被由政府主導的一級土地開發(fā)商收購用作動遷房及人才公寓。
雖然是通過政府主導的開發(fā)商之手,但實質還是政府在團購商品房。這是因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是政府的責任,團購商品房的資金也來源于財政。但讓人遺憾的是,集中團購已經持續(xù)數日,而與團購相關的信息,比如面積、價格等公眾卻不知情。
要不是相關研究機構監(jiān)測發(fā)現和媒體披露,公眾還不知道集中團購之事,顯然是忽視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在筆者看來,保障性住房作為民生工程,團購的資金也來源于納稅人,因此很有必要將團購商品房的過程置于陽光之下。
眾所周知,近一兩年來,不僅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過程越來越公開,而且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開發(fā)商是誰、房屋供應對象是誰、項目具體位置在哪兒、何時入住、銷售價格(租賃價格)以及物業(yè)費是多少,都很透明。但是,現在的政府團購行為卻不透明,團購的商品房是作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還是經濟租賃房?是面向中低收入群體供應,還是面向特殊人群供應?
此外,為什么團購的是這個開發(fā)商的房子,而不是那個開發(fā)商的房子?團購價格確定的依據又是什么……筆者之所以提出這些問題,是因為開發(fā)商目前普遍面臨銷售壓力,而政府團購又很有誘惑力,如果相關信息不公開,公眾就會質疑這個團購價格是否合理?
筆者以為,雖然是通過政府主導的開發(fā)商之手團購,但絕不僅僅是一種企業(yè)行為,理應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收購。然而,我們既沒有看到公開招標的報道,也不見有關方面透露團購信息。有人說,政府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房,實際上是購買公共服務,但如果購買公共服務的過程不透明,就讓人有很多猜測,這反而不利于政府公共形象的樹立。
而且,國務院日前公開支持開發(fā)商以合理價格促銷,更多的開發(fā)商很可能會加入降價大軍,這就引出一個問題:短期內房價很可能還會進一步下降,政府收購商品房的價格今天看來是“低價團購”,但明天看就可能不是“低價團購”了。也就是說,由于房價變化不定,政府團購商品房時如果不夠慎重,很可能不是以最低價團購,從而浪費公共財政。
因此,在筆者看來,政府團購商品房,即便是購買公共服務,但公開團購過程是不可缺少的。雖然說,保障性住房通過團購這樣的市場化運作,房源很容易解決,但效率問題解決了并不等于公平問題也解決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需要公平,供給也同樣離不開公平。(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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