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來,中央政府動員9個部委和各地方政府啟動了稅收、土地、金融、行政四大手段對房價進行調控,頻繁加力,然而,房價卻越調越漲、逆勢而上,有些地方的房價甚至半年時間上漲50%。毋庸置疑,中央政策地方執(zhí)行不到位是房價難扼的一個重要原因,“70-90”結構調控政策被嚴重打折便是其中一個最有力的證明。
“發(fā)改委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6月份全國的房價漲幅達到了7.1%%,部分大城市房價的漲幅和居民收入的比例已經超過合理的范圍!”日前,建設部原副部長、中國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會長宋春華在重慶大學房地產學院舉辦的“2007年新特區(qū)新地產形勢論壇”上表示,“從‘70-90’結構調控政策出臺至今一年多的時間來看,可以明確地說‘國六條’中通過限制戶型來調控房價的政策效果不大!
對此,宋春華認為:“目前的政策,對房型進行限制,但是對于購房者卻是放開的。以前炒大房產的,現(xiàn)在可以改炒小房;以前炒一套,現(xiàn)在可以炒多套,戶型限制對此監(jiān)管效果不大。因此,對于房價的調控制,仍需出臺有力的調控措施。”
限制戶型政策調控房價何以收效甚微?宋春華所說的原因是一個方面,但我認為不是主要的,這從下面一組數據可以看出:國家信息中心的統(tǒng)計數字顯示,今年從1到5月投資在小戶型90平方米以下的項目只占總量的17.2%。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執(zhí)行政策不力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該政策出臺之初,因其剛性標準,曾被社會各界認為是中央重拳治理房市的最有力舉措,也曾被認為是政府“動真格”的標志,沒想到僅僅過了一年多的時間,這一“硬政策”便被泡成“軟面條”,最終淪為“觀賞性”文件。在這樣的政策執(zhí)行力下,房價調控如何能取得成效,百姓住房的民生問題如何能得到解決!于是,我們想問,到底是哪些地方、哪些部門在把中央政策當成“耳邊風”?又是哪些人不拿百姓的民生疾苦當回事?
2004年以來,中央政府動員9個部委和各地方政府啟動了稅收、土地、金融、行政四大手段對房價進行調控,頻繁加力,然而,房價卻越調越漲、逆勢而上。有些地方的房價甚至半年時間上漲50%,讓百姓只能黯然神傷、望房興嘆。毋庸置疑,中央政策地方執(zhí)行不到位是房價難扼的一個重要原因,“70-90”結構調控政策被嚴重打折便是其中一個最有力的證明。當初在“國六條”出臺之際,有人曾表示擔憂,缺乏嚴格責任追究機制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在執(zhí)行過程中必將遭遇重重阻力。政策雖好,但如果執(zhí)行不力也是白搭。如今,擔憂果然變成了現(xiàn)實,房價在更加變本加厲地上漲,調控政策更顯蒼白無力。試問,那些執(zhí)行中央政策不力的地方和部門,有誰因此受到嚴格的責任追究?哪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會像韓國建設交通部長秋秉直那樣為群眾住房問題而引咎辭職?
一些地方之所以消極執(zhí)行甚至公然違背中央政策,首先與地方政府的“房地產依賴癥”有關。中部某省一項統(tǒng)計數據表明,全省地稅收入的增長近年來主要靠房地產業(yè)拉動,營業(yè)稅增收額的七成以上來自房地產業(yè)。地方政府已經將房地產業(yè)當成“第二財政”,患上“房地產依賴癥”。一些地方政府把房地產業(yè)當成拉動經濟的“發(fā)動機”,根本不希望房價下跌。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在執(zhí)行中央調控政策時的力度可想而知。其次,與房地產腐敗有關。官商勾結已成為房地產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成為這一行業(yè)獲得暴利的基礎,其中隱藏著大量權錢交易的腐敗。從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到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等眾多高官的落馬,無不與房地產業(yè)的黑幕有關。不久前,媒體曾報道說,一位多年從事樓盤開發(fā)的房地產開發(fā)商坦言:“樓盤開發(fā)成本只占房價20%,開發(fā)商能夠拿到其中40%的利潤,余下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甭毮懿块T與房地產商如此利益均沾、坐地分贓,中央調控政策如何能落到實處?(孫瑞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