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房價高漲的刺激下,城鄉(xiāng)接合部的“小產權房”因價格低廉而日益熱賣。據(jù)《第一財經日報》6月20日報道,近日,建設部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購買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并強調,“鄉(xiāng)產權”、“小產權”房均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能辦理房產證等合法手續(xù)。
應該先明確“小產權房”的所指。據(jù)解釋,在眾多城市郊區(qū),一些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本村集體土地上集中建設農民住宅樓,除了用來安置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還以較低的價格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這些房子一般俗稱“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之所以受到青睞,不外乎一個原因,那就是便宜。據(jù)悉,北京“小產權房”房價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4000元之間,這僅為四環(huán)內商品房價格的25%~30%。
其實,有的時候所有權只是一個神話。近日,龍永圖再次呼吁以租房代替買房。租房者何來產權之說?相對于租房,“小產權房”優(yōu)勢甚為明顯。筆者覺得“小產權房”的名稱很有意思,從字面理解,“小產權”還是有產權,只不過產權相對小一點兒(事實也正如此,它有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村委會的蓋章),但租房沒有一點產權。而且,租一輩子房的支出很可能超過“小產權房”的價格。在北京,1年沒有1萬元是租不到房的。換算下來,“小產權房”只要能住20年就算賺了。這筆賬,購房者是會算的,這無疑也是購房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一個原因。
如果忽視法律層面,應該承認“小產權房”存在的價值。據(jù)悉,北京“小產權房”占到北京在售樓盤總量的兩成左右。人們?yōu)槭裁促I“小產權房”?因為囊中羞澀,它圓了很多人的住房夢。
種種理由,都不能掩蓋“小產權房”在法律上的先天不足。筆者以為,有關部門緊急喊停時,更應該分析其合理性。其實,哪一個購房者希望購買一套產權存在極大變數(shù)的住房?“小產權房”的價格,產權房的身份,這才是購房者想要的。
“小產權房”為何會在價格上如此便宜?據(jù)業(yè)內人士介紹,“小產權房”由于不存在土地出讓金、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等成本,且沒有繳納房地產開發(fā)相關的各項稅費。即使以城市商品房價格的30%出售仍有很高利潤。筆者不能理解,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占不到目前商品房售價的70%吧,那么開發(fā)商為何還一再否認商品房的暴利呢?筆者更不能理解,既然很多地方把住房問題上升到政治高度,那么為什么不能在相關費用上降低標準呢?
筆者不禁聯(lián)想,如果沒有“小產權房”,北京的房價會是什么樣子,其他城市的房價又會是什么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對于當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小產權房”的作用大于相關部門的調控效果。(毛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