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時間內(nèi)莊家共接受學生高達300多萬元的投注
-三名莊家分別被判刑兩年至兩年兩個月
本報東莞訊 記者鄭思琪、通訊員祁愛聯(lián)報道:昨天,因在校學生參與賭球而引起社會廣泛關(guān)注的校園賭球一案,在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三名接受學生下注的莊家以賭博罪被起訴。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了解到,在兩個月時間內(nèi),三名莊家共接受學生高達300多萬元的NBA賭球投注,其中,主導(dǎo)這起校園賭球案件的被告人,在犯罪初期還未滿18歲,也曾是這所學校的學生。
法院以賭博罪判決譚某有期徒刑兩年、罰金2萬元,李某堯有期徒刑兩年2個月、罰金2萬元,李某坤有期徒刑兩年2個月、罰金2萬元。判決后,譚某表示不上訴,李某堯及李某坤則表示要上訴。
投注370萬元 輸了116萬元
昨天上午,東莞市東華高級中學學生賭球一案在東莞開庭,三名被告譚某、李某堯、李某坤對于自己的犯罪情節(jié)都供認不諱。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了解到,譚某從東華中學退學后,萌生了自己坐莊的想法,并邀請同為東莞本地人的李某堯與李某坤共同出資入股,接受學生下注。
從去年10月上旬開始,譚某聯(lián)系尚在東華中學就讀的昔日同學劉某、傅某以及梁某等三人,通過短信形式接受下注。劉某將自己的投注單和傅某、梁某以及其他學生的投注單匯總后,發(fā)送到譚的手機上。據(jù)統(tǒng)計,劉某等學生平均每周下注十余次,每次的下注金額都在5000元到5萬元不等。如果碰到下注金額過大的時候,譚某與兩名同伙商量后,還會將部分投注單轉(zhuǎn)給“阿柏”(另案處理),“阿柏”則返還投注金額的1%至1.5%給譚做報酬。投注期間,譚某等人多次到東華高級中學門口與劉某等人對賬結(jié)算。剛開始,劉某等學生通過下注贏了6萬多元。玩到后期,他們一直輸。至去年12月6日,劉某、傅某以及梁某等三人共投注約370萬元,輸給譚某等人116萬元。經(jīng)與莊家協(xié)商,116萬元欠款被分成三份,劉某等三人各欠38萬元,并寫了借據(jù)。
莊家上門追債 學生家長報警
劉某等人根本沒有能力償還這筆巨債。譚某等人便讓劉某等人的家屬代為還債。去年12月7日,譚某等人在梁某家追債。據(jù)梁的父親事后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稱,他給兒子的手機打電話時,一陌生男子接聽了電話,并稱兒子在其手上,要求梁父拿錢贖人。梁某的父親當即報警,隨后公安人員在梁家將譚某等人抓獲歸案。
獲利的116萬 沒有實際落袋
被告找學生下注賭球,并且下注金額高達300多萬元,兩年左右的判決是否偏輕?對此,主審此案的合議庭表示,譚某在犯罪前期尚未成年,因此該階段的行為依法應(yīng)從輕處罰。另外,綜合考慮譚某等三人的認罪態(tài)度較好,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
而記者也從檢察機關(guān)了解到,譚某等人通過賭球獲利的116萬元,并沒有實際落袋。
起訴書稱,三名下注的在校學生被另案處理。他們是否也要接受刑事處罰?對此檢察官表示,由于這三名學生只是賭球案件中的參與者,而非組織者,沒有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效果。而且,他們還是在校讀書的未成年人。根據(j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目前對這三名學生主要是進行教育。
對話譚某———
害怕“案底”一直跟著
記者:對于這個判決結(jié)果,有沒有上訴的打算?
譚某:不上訴,沒意見。
記者:因為賭球而坐牢,你后悔嗎?
譚某:犯罪就要接受懲罰,沒什么好后悔。
記者:為什么不好好找一份工作,而要選擇賭球?
譚某:個人性格問題。
采訪過程中,譚某對記者的提問,回答最多的是“干你什么事”、“為什么要告訴你”。直到采訪進行了十多分鐘,有記者開始聊譚某的功課問題時,他才終于打開話匣子。譚某說自己本來成績不錯,因為學習壓力太大轉(zhuǎn)到常平念書,后來在與朋友的接觸中,開始走上了賭球莊家之路。至于賭球與犯罪之間的關(guān)系,譚某說自己年紀小,既不知道這些事情,也沒有能力想那么多。
說到未來,譚某自己也很擔心。“有案底”成為他最害怕的事情。譚某說,他從監(jiān)獄出來以后,一定會認真地從新開始。 (鄭思琪 祁愛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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