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包頭市某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王超被綁架撕票案的犯罪嫌疑人屈攀登被刑事拘留。
出生于1988年的王超是包頭市某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學生,因組織能力較強,被選為系學生會主席。但是,在2008年春季開學時,因為2門課掛科,按規(guī)定免去了學生會主席職務。直到綁架案件發(fā)生,人們才明白他為什么掛科。
2008年4月27日,王超遠在黑龍江的父母突然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用兒子手機打的電話,說王超在他的手里,要6.8萬元贖人。二老當即向學校報警,學校又向昆區(qū)公安分局報警,昆區(qū)公安人員開始偵破這起綁架案。
2008年4月27日下午16時,青山區(qū)明珠飯店的服務員到301室敲門。兩位客人是4月26日19時入住的,登記1天。到28日下午,服務員敲門聽不到回音,打開門進去,只見一具尸體和一地的血跡。
青山區(qū)公安人員經過現(xiàn)場勘驗,死者男性,20歲左右,身上及住房內無任何身份證明。死者頭部、上身傷達70多處。詢問明珠飯店服務員,得知死者自稱“王超”。
青山區(qū)偵察員在人員信息庫中調出100多個年齡接近死者“王超”的信息,逐一查找。4月27日23時,昆區(qū)與青山區(qū)的公安人員碰在一起,合案偵察。經某職業(yè)技術學院老師和學生辨認,確認死者就是該院學生王超。經兩地技術偵察員協(xié)作,4月29日凌晨5時,昆區(qū)刑警大隊偵察員在昆區(qū)青年路15號街坊4棟24號將犯罪嫌疑人屈攀登抓獲。當場提取了犯罪嫌疑人屈攀登作案用的尖刀一把、不銹鋼菜刀一把及血衣等物證。
犯罪嫌疑人屈攀登戶籍為青山區(qū),無業(yè)。曾于2002年8月因盜竊被青山區(qū)法院判刑。2007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屈攀登與受害人王超在電子游戲廳認識,期間,王超累計向屈攀登借款2700元,用于游戲廳消費(王超已死無對證)。因為多次索債未果,在一個月前,屈攀登有了綁架王超向其家人索取錢財?shù)膭訖C。
4月26日中午,屈攀登用電話將王超約出,來到青年路自己的家中。他買了酒和熟食品與王超對飲。當晚兩人來到青山區(qū),屈攀登拿出300元讓王超在明珠飯店登記了301室入住,王超很快睡熟。屈攀登回到昆區(qū)家中,取回一把不銹鋼菜刀,向熟睡的王超頸部、頭部猛砍,又用隨身攜帶的尖刀朝王超的身體猛刺,然后逃離現(xiàn)場。接著,屈攀登用王超的手機給王超遠在黑龍江的父母打電話,索要現(xiàn)金6.8萬元,打入指定的銀行卡賬號,否則將殺死王超。實際上,此時的王超已被殺。(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