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學生借讀費。本省戶籍及符合省規(guī)定義務教育條件的外省戶籍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免收雜費、課本費;而就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按民辦學校學雜費標準,減除各級財政規(guī)定的義務教育階段雜費和課本費補助標準后繳費入學。(《廣州日報》4月28日)
取消借讀費,可以減輕借讀生家長經(jīng)濟負擔。但是,這一規(guī)定如果得不到很好執(zhí)行,就可能損害借讀生的利益。
收費是公立學校招收外來學生的經(jīng)濟動力,他們沒有接受非本地戶籍學生的義務。如果沒了借讀費,他們還會接收借讀生么?媒體報道,一些校長明確表示,借讀費取消了,如果財政補貼跟不上,他們就只能減少借讀生人數(shù)。所以,要保證取消借讀費真正造福于借讀生,借讀費取消后的政府財政補貼必須及時到位。
廣東省的這份《通知》只是原則性地規(guī)定,“省財政將通過逐步提高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公用經(jīng)費補助標準支持各市,各市、縣財政部門要根據(jù)本地財政承受能力等情況,商同教育行政部門研究確定安排免借讀費后經(jīng)費缺口資金補助辦法!笔±锏呢斦a貼,只是“逐步提高”;市、縣財政如何補貼,也看不出有多少強制性;如果補貼不到位,也沒有處罰措施。
有學校校長就表示,今年開學時,學校按有關(guān)規(guī)定不再收取借讀費,學校少了十幾萬元的辦學經(jīng)費,但開學近3個月,區(qū)里撥的經(jīng)費只有9萬元,學校早已捉襟見肘。
不能收取借讀費,財政支持又跟不上,公立學?隙ù罅繙p招借讀生,很多外來人員的子女只能就讀民辦學校。像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借讀生主要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弟,目前總數(shù)已超過43萬人,其中約1/3正在公立學校借讀。這么多學生,足可形成一個從公立學校向民辦學校的轉(zhuǎn)移潮。
民辦學校收費比公立學校高得多,也有相對較大的收費自主權(quán)。取消借讀費相對民辦學校收費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學生在民辦學校就讀,其交費相對于在公立學校交贊助費來說,可能要多得多。中山大學附中的收費只是中低等,他們初中收費1.5萬元/年,高中收費是1.6萬元/年。而且,在很多家長心中,公立學校教學質(zhì)量要好于民辦學校,更讓人信任,如果非要他們在民辦學校就讀,實際上是剝奪了他們的選擇權(quán)。
如此看來,廣東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借讀費,民辦學?赡軙蛏创笤龆瓉硪粋好的發(fā)展機遇。而那些外來人員的孩子上學將可能變得更加被動。謝昱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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