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記者 張高峰
上周末,教育部發(fā)布《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其中,備受在外務工人員所關注的考生異地借考辦法規(guī)定:情況特殊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跨省異地“借考”。
具體到我省,在省內(nèi)異地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一定條件即可在就讀地進行“借考”報名。
規(guī)定
試卷相同、兩地同意,方可異地報考
非應屆在校生不得參加高考,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來年將失去高考資格;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shù)投檔條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高校不得擅自規(guī)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的考生作統(tǒng)考外語語種限制。
新出臺的高招工作規(guī)定中,除了上述主要內(nèi)容較往年變化不大外,今年,教育部特別要求各級招生部門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招生辦、有關高校、中學應分別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信息、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jié)果等相關信息。
此外,備受在外務工人員所關注的子女異地報考問題,規(guī)定中給出解決辦法:因公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qū)、市)工作的人員或其隨身子女,確需在其工作或?qū)W習地借考的,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qū)W習單位所在地及戶籍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jīng)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qū)W習所在地的省(區(qū)、市)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考試?忌鹁淼脑u閱及錄取事宜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
爭議
全國來看,符合“借考”條件考生不多
雖然這一辦法意味著教育部門已經(jīng)為“異地借考”松綁,但從可行性上來看,該規(guī)定意義并不大,很難讓在外務工人員子女真正受益。
全國范圍而言,目前高考自主命題省份眾多,達到16個,涉及考生人數(shù)約占到全國考生總數(shù)的2/3。而即便另外的1/3考生,也有使用全國一卷和二卷的區(qū)分,這就很難達到“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要求。
舉個例子,如河南的考生跟隨家人長期在北京生活、學習,但因為北京的高考是自主命題,而我省采用的是全國卷,該考生同樣不能在北京參加高考。
去年,北京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也因此表態(tài),只有擁有北京市戶口的考生才能夠報考,不存在與其他省市試題相同、可進行異地考試的問題。
退一步講,即便是符合這一前提條件,“因公”二字也照樣能把不少考生擋在門外。農(nóng)民工、民企或跨國公司的員工子弟,算不算“因公”?
因此,有分析認為,異地借考條件苛刻、審批麻煩,考生還不如直接回原籍報考。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假如兩地的學習內(nèi)容、教學模式不一,考生回原籍報名,等同于參加一個陌生的高考,不免又會吃虧。
“根在戶籍加學籍的高考政策!编嵵荽髮W教育系一位拒絕透露姓名的教授認為,戶籍政策不松動,借考一說,對于不少人來說只是個花架子。
我省
省內(nèi)“借考”早幾年已放開
和全國范圍的操作難度較大相比,在過去幾年內(nèi),我省在省內(nèi)其實已經(jīng)對“借考”有所放開。
在高招報名的規(guī)定中,我省要求,對在本省內(nèi)異地就讀、確需在就讀地報考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經(jīng)就讀地的縣(市、區(qū))招辦核準其會考考籍,由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中學學籍證明,憑身份證、戶口簿、會考證可在就讀地報名。
不過,對于在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借讀的我省考生,省招生辦也明確規(guī)定,這些考生須回戶口所在縣(市、區(qū))報名。
另外,非豫籍考生要求在我省借考的,須持戶籍地省級招生機構(gòu)和省招生辦同意借考的證明,縣(市、區(qū))招辦方可接受其報名,就地安排參加考試。同樣,考試結(jié)束后還須將其答卷密封,以機要件方式寄往借考考生戶籍地省級招生機構(gòu)。
全國16個自主命題省市
上海、北京、天津、遼寧、江蘇、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山東、安徽、江西、四川、陜西
參加全國卷I考試的省份
河北、河南、山西、廣西
參加全國卷II考試的省份
貴州、黑龍江、吉林、云南、甘肅、新疆、內(nèi)蒙古、青海、西藏
備注:全國卷I、II各省有交叉使用現(xiàn)象。此外,寧夏和海南使用同一套高考試卷——寧夏海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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